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民生福祉。
1月19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传递出明确信号:检察机关把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针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面临的突出风险点,综合运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手段,推动形成“惩治—预防—修复”相衔接的法治保障链条。
问题:从现实情况看,侵害妇女合法权益、伤害老年人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对残疾人、老年人不友好等问题仍时有发生。
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重复性与危害累积性,一些受害者因取证难、求助渠道不畅或担忧“家务事外扬”而延误干预;针对老年人的侵害行为则往往与照护关系、财产管理、服务消费等场景交织,辨识与处置更为复杂;无障碍与适老化改造涉及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运营管理等多环节,一旦监管缺位,极易造成“看得见的设施缺口”和“看不见的制度壁垒”。
这些问题叠加,直接影响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也对基层治理与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一方面,部分侵害行为发生在封闭或半封闭空间,信息不对称导致发现晚、处置难;另一方面,社会转型带来的家庭结构变化、人口老龄化加速、流动就业规模扩大,使得权益保护的需求更分散、场景更多元。
与此同时,个别领域仍存在责任链条不够清晰、协同机制不够顺畅、对违法成本评估不足等情况,导致一些行为在前端未能有效预防,后端救济也面临成本高、周期长的问题。
权益保护既需要法律刚性约束,也需要制度供给与公共服务同步跟进。
影响:会议披露的相关数据体现出检察机关在重点领域持续发力。
妇女权益保障方面,通过发布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强化办案导向、加大惩治力度,2025年1至11月起诉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犯罪3.9万人,并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办理公益诉讼2049件。
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会同民政部、全国老龄办等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4.6万人。
无障碍与适老化建设方面,检察机关联合民政部、中国残联发布典型案例,办理相关公益诉讼3242件。
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依法支持提起民事诉讼3.9万件,推动公民依法有效行使诉权。
总体看,这些举措既着眼“严惩”形成震慑,也通过公益诉讼与支持起诉补齐救济短板,促使公共治理与行业管理在法治轨道上改进。
对策:从工作路径看,关键在于把“惩治”与“治理”同步推进。
其一,以刑事司法为牵引,持续保持对侵害妇女、老年人等群体权益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典型案例明确裁判规则与办案尺度,强化社会预期,提升违法成本。
其二,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推动公共利益受损问题从“发现一件、办理一件”向“推动一域治理”转变,尤其在无障碍、适老化、公共服务供给等领域,督促相关主体落实法定职责,形成可执行、可评估的整改闭环。
其三,以支持起诉为纽带,帮助弱势群体跨过维权门槛,改善取证能力不足、法律资源不均衡等现实障碍,让合法诉求真正“进得了门、立得了案、走得下去”。
其四,以协同机制为保障,推动检察机关与民政、残联、老龄工作机构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普法与救助衔接,形成前端预防、中端处置、末端救济的联动格局。
前景:随着人口结构变化与公共服务需求升级,权益保护将更强调系统性治理与精细化供给。
下一步,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基础上,有望进一步推动家庭暴力干预与救助体系的衔接完善,促进社区网格、医疗机构、学校单位等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在涉老权益保护方面,围绕养老服务、金融消费、医疗照护等高风险场景加强风险提示与线索排查,推动行业规范与监管问责落地;在无障碍与适老化建设方面,将通过公益诉讼倒逼标准执行与设施维护常态化,提升城市公共空间与公共服务的包容性。
可以预期,随着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协作机制的持续健全,权益保护将从“事后追责”进一步延伸到“源头预防”和“制度修复”,不断夯实基层治理的法治基础。
从刑事追责到民事维权,从个案办理到制度建构,检察机关的实践表明:守护弱势群体权益既是司法文明的刻度,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试金石。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如何通过更精准的法律供给和更高效的协同机制筑牢权益保障防线,仍需司法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