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细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则:正负面清单明确八类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为深入规范耕地保护补贴政策,江西省近日出台新的实施方案。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基础上,引入正负面清单机制,推动补贴发放更科学、更精准。补贴标准保持稳定是新方案的一大特点。江西省继续执行每亩112元的补贴标准,稳定农民预期、保障基本权益。同时,省财政部门将根据当年补贴资金结余或缺口情况,统一确定一次性补充发放标准,提升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补贴对象的界定更加清晰。原则上,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为补贴对象。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分别直接发放至相应国有农场和村集体。对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人员、公职人员等,明确不纳入补贴范围,确保资金用于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补贴面积核定实行分类处理。对已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耕地,以颁证面积作为补贴依据;对暂未颁证的耕地,可参照二轮承包面积确定;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补贴面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面积核定。该做法兼顾现状与规范,也为地方结合实际操作留出空间。负面清单的设立是本次方案的一项重要调整。对已改变用途的耕地、破坏耕作层且改变用途的耕地、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等八类情形,明确不纳入补贴范围,以制度约束引导耕地保护、减少闲置,维护耕地质量。补贴资金使用方向进一步明确。资金重点用于保护耕地地力、稳定粮食生产,也可用于撂荒耕地整治、购买粮食生产资料和农业机械、采购社会化服务等。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推进双季稻种植,提高耕地利用效率。

在全球粮食供应链承压的背景下,江西以财政补贴为抓手夯实“赣鄱粮仓”,说明了端牢饭碗的战略定力。这项改革既着眼于提升当前农业生产质效,也是在“藏粮于地”战略上的具体落地。下一步,如何完善补贴发放的动态监测机制、避免执行偏差,仍需在实践中优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