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搞了个新政策,专门给成功躲过大水的人发钱,最多能拿5万元,为了把防灾这根弦绷得更紧。为了真正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那一套防灾减灾救灾的新理念,把重心往前挪,让大家从灾后救灾转向灾前预防。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就把这事儿定下来了,出了个叫《云南省洪涝灾害成功避险避灾奖励暂行规定》的规定。这个制度性动作,是云南在建立大伙儿都一起参与的灾害防范体系上迈出的关键一步,就是想通过奖励给大家打气,把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垒得更实。 这个规定里面说了两件事:一件是给那些在防洪减灾里做得特别好、影响大的县市区倾斜些资金支持。另一件是专门拿出钱来给那些第一个发现隐患还有真去处理的人。不管是个人还是村里的委员会、公司、社会团体,只要是及时报告或者采取措施避免了危险,都能拿奖。奖多少跟避免了多少伤亡直接挂钩,你贡献越大,拿的钱就越多。具体的标准看这四条: * 要是避免了10个人(含)以下受伤或死亡的,个人能拿0.5万元,单位能拿1万元。 * 要是避免了11到20个人的,个人拿1万元,单位拿2万元。 * 要是避免了21到50个人的,个人拿2万元,单位拿3万元。 * 要是避免了50个人以上的伤亡情况发生,个人最高能拿3万元的奖金,单位最高能拿5万元的奖金。 云南这地方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水患和衍生灾害特别多。以前有些地方和部门老是光顾着救火而不提前预防。这次出台的规定就是想把这个毛病给改过来。意思有三个:一是让大家动起来去查风险点和主动避险;二是发动群众和基层组织当前沿哨兵弥补专业人员不足;三是让大家自己主动想办法防而不是等着被通知防。 为了让奖励公平公正,流程上搞得很严:要申报、审查、公示、再发奖金。里面还有几个具体的规定: * 谁先发现就给谁奖。 * 联名报的就派一个人去领钱。 * 同一地点的同一场灾不能报两次不同的部门去领奖金。 * 要把结果公示出来让大家监督。 这一整套办法不光是发钱那么简单,它是个很有创新的制度探索。就是想用政策把社会力量给调动起来去治灾。这也是贯彻“以防为主”方针的一个具体办法。看看这效果不光看钱发没发到位,还得看基层排查细不细、预警快不快、大家防范意识强不强。 希望云南这一探索能给全国其他地方当借鉴,咱们一起把防灾减灾的这张网织得更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