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V操纵证券市场遭重罚 监管部门严打"荐股反做"乱象

浙江证监局近日公布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再次向市场传递了监管部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坚定态度。 被处罚人金永荣长期投资领域活跃,通过雪球、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多个平台发布投资观点和荐股信息,积累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截至2025年4月,其雪球账号粉丝数超过10.7万人,发布内容的平均阅读量达130万次,单篇荐股文章最高阅读量超过800万次。这种广泛的传播力和号召力,本应用于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但金永荣却将其作为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根据调查,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金永荣利用其在雪球平台的影响力,公开发文评价和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在发布荐股文章后,其控制的账户组随即在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这种"先推荐后抛售"的操作手法,实质上是利用粉丝的跟风买入推高股价,然后趁机获利了结,从中获取非法收益。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涉及交易金额达6.3亿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864万元。 这类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不容小觑。一上,它直接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那些基于对"大V"的信任而跟风买入的投资者,往往金永荣抛售后面临亏损。另一上,它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扭曲了市场价格发现机制,削弱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和自媒体的兴起,这种利用网络影响力进行市场操纵的新型违法形态日益凸显,成为监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浙江证监局的处罚决定表明了监管部门的坚决态度。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外,对金永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止其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任何交易。这种"禁入"措施的力度相当,足以对其他潜在的违法者形成有力震慑。 ,金永荣及其代理人在调查过程中提出了七点陈述申辞意见,但浙江证监局逐一进行了回应并予以反驳,充分说明该处罚决定建立在充分的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之上,经得起推敲。 近年来,证监部门不断加强对各类市场操纵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传统的资金操纵、信息操纵到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的新型操纵,监管的覆盖面在不断扩大。这起案件的处理,更明确了在社交媒体时代,"大V"账号持有人的法律责任边界,也为其他投资博主敲响了警钟。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离不开严格监管;流量不应成为违法的工具,唯有坚持法治、强化监管、提升投资者理性意识,才能维护市场的公平与透明。此案的查处再次表明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