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葛亮"商标争议持续发酵 历史名人姓名权保护亟待制度完善

近期,“猪葛亮”这个谐音用语被用于商标注册及企业字号的现象引发关注,对应的讨论持续升温。多位自称诸葛亮后人的人士提出撤销相关商标、变更不当名称的诉求,认为此类谐音标识容易让人联想到历史人物,带有戏谑甚至贬损意味,可能触及公众对传统文化符号的情感底线,并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网络检索显示,该名称多地食品、餐饮等领域被不同主体使用,数量不少,治理难度也随之上升。 问题在于,商标与字号既是商业标识,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符号属性。谐音命名本是市场常见做法,但当其指向社会认同度极高的历史名人形象时,容易从“吸引注意”滑向“借名牟利”。诸葛亮在传统文化中常被视为忠诚与智慧的象征,含有长期的公共记忆与价值认同。将“诸”以“猪”替代并用于显著的商业表达,可能被部分公众理解为以戏谑方式消费文化符号,从而引发对历史人物形象被矮化、被娱乐化的担忧,这也解释了争议为何迅速扩散。 从成因看,一上,部分经营主体竞争激烈的消费市场中更倾向选择传播性强的命名方式,通过谐音、网络梗等降低记忆成本、提升曝光,以较低成本换取更高关注。尤其在餐饮、快消等行业,品牌命名常被视为吸引消费者的关键入口,一些企业更愿意押注“好玩、好记”的传播逻辑。另一上,商标审查面对海量申请,难以对所有可能引发争议的文化指向作出完全一致的判断;同时,“是否构成不良影响”的认定本身带有一定抽象性,不同案件、不同阶段可能出现尺度差异,客观上给了部分“擦边命名”空间。 这一现象带来的影响不止于个案争议。对消费者而言,同类名称多地、跨行业频繁出现,可能造成来源混淆与误认,影响消费体验与市场秩序。对社会文化层面而言,历史名人属于公共文化资源,其形象理应得到尊重;过度娱乐化或贬抑式使用,可能加剧价值表达的失序,放大群体情绪对立。对企业自身而言,依靠争议获取流量或许带来短期关注,却可能累积长期商誉风险;一旦被认定触及禁止性条款,还可能面临商标无效、改名成本,以及供应链与渠道调整等连带损失。 针对治理路径,关键在于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并形成更可预期的标准。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业内人士指出,已注册商标如被认定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可依法申请宣告无效;相关单位和个人也可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推动依法处理。在具体操作上,可对存量与增量同步发力:对存量争议商标,通过异议、无效宣告等法定程序依法处理;对增量申请,审查端可结合公众认知、使用场景及显著性表达方式等因素,完善审查指引,提高一致性与可操作性。对企业字号的规范,也需在工商登记等环节强化提示与审核,减少“擦边”名称通过登记的可能。 同时,也要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关切。涉事企业回应称名称为自主构思,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注册,并非刻意恶搞或借势炒作,并表示将按规定办理注销等手续。此类回应也提示治理应坚持事实与程序:既不能以舆论替代法律判断,也不能将“已注册”简单等同于“当然正当”。在尊重创新与保护文化符号之间,需要以更清晰的规则划定边界,让企业在可预期框架内开展品牌建设,减少“靠争议出圈”的冲动。 前景上看,随着公众对传统文化认同感增强,以及平台传播的放大效应,围绕商标、字号与文化符号的摩擦可能更频繁出现。推动从个案争议走向制度完善尤为重要:一上,通过完善审查与救济机制提升治理效率;另一方面,通过行业自律与商业伦理建设,引导企业把“长期信誉”置于“短期流量”之上。只有更好衔接法律标准、社会共识与市场秩序,才能减少类似争议反复上演。

这场围绕“猪葛亮”商标的讨论,本质上是对商业创意与文化保护边界的一次再审视。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创新值得鼓励,但不应建立在对历史文化符号的戏谑化、贬抑式使用之上。通过完善制度规则、提升审查与救济的可预期性,并强化商业主体的伦理自觉,才能在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商业创新与尊重历史文化之间取得更稳妥的平衡。这也有助于在更高水平上培育文化自信与商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