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终于判了,法院说了钱得按实际给了算

民间借贷纠纷案子终于判了,法院说了钱得按实际给了的算。这次的案子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了,事儿是因为借钱到底是黄金还是现金说不清。虽然俩人本来是朋友还雇过工,2022年到2024年之间有过好几笔往来,但关键是2022年4月到5月借了一笔14万。上诉人王某民说是卖了建行的金条借的,要求按现在的市场价还钱,也就是要30万。被上诉人王某就说,金条卖了之后钱就是直接分三次转给了自己,写借条的时候写的就是借的现金。锦州市中院审的时候发现,借条上写的很清楚是374000元现金,没有提过黄金的事。更关键的是,钱确实是王某民从金条卖了之后通过银行转过去的。所以法院觉得这就是借钱给现金的事儿。至于后来写的欠400克黄金的条子,那也是把之前借的钱按金价折算了一下写上去的,并不是又签了一份实物黄金的合同。一审判王某还欠王某民本金55000元,还有利息和用的信用卡网贷66670元。这次上诉说要按金价涨到30万来还,这是没道理的。法院就维持原判了。这事儿也说明民间借贷主要看实际给钱的情况和双方是咋商量的。如果把贵重东西变现了再借出去,最好借条写清楚是现金还是别的东西,不然物价一涨就容易起纠纷。这次判得也让大家以后借钱注意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