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2025年6月,余庆县居民向某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此类行为直接破坏水域生态平衡,威胁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实施效果。
尽管部分案件因情节轻微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但若仅以刑事追责为单一手段,易造成行政执法缺位,削弱禁渔令的威慑力。
原因: 余庆县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向某虽存在非法捕捞事实,但综合考虑其捕捞数量较少、主动坦白且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然而,不起诉不等于免责。
我国《行政处罚法》与《渔业法》明确规定,对未构成犯罪但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行政机关仍应追究责任。
此前,部分地区因刑事与行政执法衔接不畅,导致此类案件出现“不刑不罚”的治理盲区。
影响: 本案中,检察机关依托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48小时内将案件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
经专项审查确认向某行为违反《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后,立即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处以罚款并没收作案工具。
这一做法既避免了“以罚代刑”,也防止了“不刑不罚”,实现了法律责任的全覆盖。
数据显示,余庆县自2024年推行该机制以来,行政机关对检察移送线索的处置率达100%,行政处罚执行效率提升40%。
对策: 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核心在于构建“刑事检察—行政检察—行政执法”闭环。
余庆县检察院通过建立案件双向移送、证据转化标准、联席会议三项制度,确保违法行为“不脱管、不漏罚”。
本案承办检察官指出:“检察机关不仅要做犯罪的追诉者,更要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
”目前该机制已纳入贵州省检察机关年度重点工作,未来将扩展至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更多领域。
前景: 随着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力度加大,行刑衔接机制的价值将进一步凸显。
最高检2025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推动建立全国性行刑反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法学专家认为,此案为破解“违法成本低”难题提供了新思路,通过司法与行政的协同发力,既能体现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又能筑牢生态保护的法治防线。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
这起案件充分说明,有效的法律追责机制不仅需要刑事手段,更需要刑事、行政等多种手段的有机结合。
检察机关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实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全覆盖追责,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体现了人性化执法的理念。
随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必将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的效能,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秩序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