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约谈12家平台 严查火车票销售中的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

近期,随着春运出行需求集中释放,火车票线上销售进入高峰期。围绕购票环节的增值服务宣传、价格展示与消费者知情权等问题,监管部门对有关平台作出集中规范,表达出依法整治票务服务乱象、维护公共资源公平配置的明确信号。 问题:部分平台借“抢票”概念包装收费服务,制造误导预期。少数平台车票紧张、页面显示“售罄”后,通过“加速包”“VIP双通道”“成功率提升”“优先出票”等表述,向旅客暗示只要付费即可获得更高购票概率甚至“优先权”。还有的平台将本应清晰标注的服务属性、收费标准隐藏在不显著位置,造成展示价格与实际支付费用不一致,削弱消费者的价格判断与选择权。相关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容易在关键节点放大旅客焦虑情绪,影响出行体验。 原因:信息不对称叠加流量竞争,诱发“焦虑变现”。一上,春运期间票源紧张是客观现实,旅客对“更快、更稳”的购票需求强烈,平台更易利用这个心理诉求进行营销包装。另一方面,票务销售链条较长,旅客对铁路购票机制、候补规则等了解有限,平台通过模糊概念、夸大技术能力、把免费功能“再包装”,形成信息差。再加上部分平台在商业竞争中倾向以增值服务提升收益,若缺乏严格合规边界与透明披露,便容易滑向虚假宣传和不当收费的灰色地带。国铁企业此前已明确,第三方所谓“抢票”并不能改变铁路12306的购票排队与订单处理规则,相关“加速”承诺难以成立,这也从机制层面说明了营销话术与实际效果之间存在偏差空间。 影响:损害消费者权益,侵蚀公共服务公信力与行业生态。购票服务事关民生,具有明显的公共属性。若平台以“优先权”制造错觉,将导致消费者在焦虑中被动付费,增加不必要支出,甚至因误判而错过更合适的出行方案。更重要的是,这类行为会扰乱票务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铁路客运服务体系的形象与社会信任,削弱公共资源配置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长期看,若“擦边营销”得不到有效遏制,还可能诱发更多变种套路,继续抬高购票成本与社会治理成本。 对策:以“明规则、强披露、严执法、可追溯”综合治理。监管部门此次约谈明确提出多项要求,核心是回到合规经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一是禁止明示或暗示付费可获得优先购票等特权,纠正对“加速包”“双通道”等概念的误导性宣传;二是严格明码标价,对增值服务的内容、价格、适用条件进行显著提示,避免“展示价低、结算价高”的体验落差;三是对售罄场景下的营销策略加强约束,防止将候补等免费公共服务变相售卖;四是推动平台建立更完善的内部合规审核与风控机制,对页面提示、收费入口、默认勾选、退款规则等关键环节进行自查整改并形成可追溯记录。同时,治理不能止步于提醒与约谈。对涉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等行为,应依法从严查处,形成震慑;对屡改屡犯、问题突出的平台,应提高违法成本,推动行业回归以服务质量取胜的正道。 前景:以制度约束和技术优化共同提升购票体验。面向春运等高峰场景,行业规范将更加强调“透明”与“可解释”:平台应把服务边界说清楚,把收费依据标清楚,把退款与保障机制讲明白,以稳定预期取代制造焦虑。铁路部门也可提升12306服务能力与信息提示,增强候补、余票信息展示、改签退票指引等环节的便捷度和易懂性,压缩第三方营销话术的生存空间。消费者层面,增强对购票规则的了解、谨慎对待“成功率提升”等承诺、优先选择权威渠道办理,将有助于减少不必要支出与风险。多方协同之下,票务服务将更趋规范,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与可获得性有望进一步提升。

春运车票不仅关乎市场规则,更体现民生服务品质。只有回归服务本质,加强监管和自律,才能确保铁路客运的公平性和可靠性,让旅客的归途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