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法院创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寒假系列活动织密青少年权益保护网

未成年人保护面临新挑战,主要体现校园和网络欺凌上;言语侮辱、社交排斥、隐私泄露等行为常因取证困难、识别模糊而被忽视。不少家长和孩子对什么是欺凌、受害后如何维权、未成年人是否必然免责等问题认识不清,导致受害者不敢求助、旁观者不愿出声、施害者误以为"年纪小就没责任",这些误解埋下了矛盾升级的隐患。 这些问题的形成既有社会层面的原因,也有个体认知不足的现实困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还不成熟,面对冲突容易情绪化处理;网络社交放大了传播速度和影响范围,使伤害更隐蔽、更持久。同时,部分家庭在规则教育、情绪管理和法律常识上投入不足,学校和社区在早期识别、证据保存、规范处置上也存在能力差异。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让"懂法、会用法"成为青少年自我保护的重要前提。 校园欺凌不仅伤害个体身心,还会破坏校园秩序、影响社区和谐,甚至诱发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若任由"年龄免责"的误解扩散,会削弱规则权威和守法意识,影响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形成。对家庭来说,事件发生后往往伴随亲子关系紧张和心理创伤;对社会来说,法治观念薄弱会导致矛盾激化,增加纠纷化解的难度和成本。 针对这些问题,惠阳区人民法院团支部联合共青团和司法行政部门在寒假期间开展了两场普法活动,探索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记得住"的法治教育方式。 2月4日在东风社区的宣讲从日常生活情境入手,通过提问互动帮助公众辨识欺凌的边界,系统梳理言语、网络、社交、财务等常见侵害类型。结合民法典、刑法等法律规定,明确未成年人违法责任并非"真空地带",恶意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依法要承担相应后果,纠正了"年纪小就无需担责"的错误认知。 宣讲还强调了实际操作中的应对方法:遇到欺凌要保持冷静、确保人身安全;明确表达拒绝并及时求助,不要以沉默换取"息事宁人";同步保存证据,包括聊天记录、影像资料、伤痕照片等,及时向家长、老师或社区工作人员反映。活动现场发放了防范学生欺凌、反对家庭暴力等宣传资料,提醒监护人强化保护责任,引导青少年树立边界意识和求助意识。 2月6日在坝尾社区举行的"少年调解员·法治初体验"活动采用情景模拟的方式。青少年通过模拟调解呈现涉及未成年人的纠纷过程,随后由法院青年干警讲解"学生欺凌的界定""纠纷如何依法化解""责任如何界定"等要点,帮助孩子在具体冲突中理解法律规则。活动还设置了答疑环节,针对"对方不配合如何处理""恶意捉弄是否构成侵权"等问题进行解答,强调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守住法律底线。 这类活动的意义在于将法治教育从"知识灌输"转向"能力训练"。一是强化风险识别能力,把欺凌从"模糊感受"转为"清晰界定";二是提升依法处置能力,减少冲动对抗;三是推动家庭、学校、社区形成联动,使求助渠道更畅通、干预更及时、处置更规范。通过司法机关的专业引导和部门协同,普法工作从单点传播转向系统化供给,为未成年人保护构筑更稳固的社会支持网络。 未成年人保护是长期工程,关键在于常态化和机制化。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普法工作需要更贴近未成年人的认知规律,持续丰富"案例教学+互动体验+风险提示+救济指引"的内容体系,在校园、社区和线上平台形成多场景覆盖。同时应推动将证据意识、求助路径、心理支持和纠纷化解机制纳入日常教育和社区服务,促进"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修复"的闭环运行。法院系统发挥专业优势,结合青年干警力量开展多样化普法,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惠阳、法治惠阳提供支撑。

当法律知识以生活化的方式走进社区课堂,法治教育的种子才能真正扎根在青少年心中。惠阳法院的实践表明,未成年人保护既需要司法的刚性防线,更需要普法的柔性引导。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阳光下——既是司法机关的责任——也是全社会需要共同承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