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少喝点少一份风险散场时多问一句可能救回一条命

话说在中国,酒局这事儿特别讲究人情世故,可一旦闹出人命,那情况就复杂了。前段时间,有个叫周某乙的哥们跟着亲哥周某丙去参加朋友张某办的乔迁宴。这顿饭大家喝了整整两斤白酒,场面那叫一个热闹。结果喝到最后,周某乙一个人没跟哥哥走,也没搭同伴的车,在路边等车的时候直接摔倒了。代驾司机发现他时,人都歪在地上了,一身酒气。送去医院检查说是酒精中毒,医生说要留院观察。可没想到这人第二天凌晨6点就自己溜了,下午又被送回来抢救了三天,最后还是因为脑损伤没抢救过来。 这一事儿闹大了,周某乙的家属就把组织者张某、亲哥哥周某丙还有另外7个一起喝酒的,连带着医院都告上了法庭,要索赔100万。法院最后是这么判的:周某乙自己要负85%的责任,这比例看着挺高的。组织者张某赔了8.7万,亲哥周某丙赔了2.9万,剩下那7个喝酒的每人各赔1.4万左右。医院那边没责任。很多人看完判决觉得意外,人死了还得自己担主责?大家一起喝酒的人赔这么点钱? 其实法律的逻辑挺简单:成年人得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周某乙自己喝酒喝多了,散场后不跟人走非要自己走回去还摔倒了,主要过错确实在他自己身上。法院让他担85%的责任,这说法倒也站得住脚。 但这也不代表一起喝酒的人就没事干了。张某作为饭局召集人有责任保障大家的安全,他散场后直接走了没管醉酒的人,被判赔6%。周某丙作为亲哥本来应该照看弟弟的,结果他也先走了没尽到义务,被判赔2%。另外那7个人虽然只是参与者,但既然在场看着喝酒也得帮忙送送,各担1%的责任。 最让人争议的是医院的责任认定。第一次送医时医生让留院观察,但第二天早上周某乙自己跑了医院没拦着。家属觉得医院管理有问题得担责,可法院没同意。原因是强行留人涉及人身自由问题除非是精神病人这类特殊情况才能限制患者离开。只要医院尽到了告知义务不让人走就不算医疗过错。 这个案子提醒我们:进医院不代表进了保险箱自己不配合治疗后果得自个儿担。酒桌上少喝点少一份风险散场时多问一句可能就救回一条命。法律能分责任比例但救不回已经走的人啊。 声明:内容来自网络请大家仔细鉴别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