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得当事人“官司赢了人没了”

听我说个事啊,最近有个叫周某的人在福田区的KTV玩聚会游戏,结果因为气氛太好,大家玩起了“公主抱”,没想到他摔了一跤,弄成轻微伤。后来警察去查了查,觉得这事儿就是个意外,没谁故意伤人,就没处罚那个朋友。但周某心里不服气,觉得自己身体受伤了总得有人负责赔偿吧。于是他就跑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也就是福田区复议办)去申请复议了。福田区复议办的人挺热心的,他们一看这个案子行政决定是合法的,可民事赔偿还没着落呢,就没只盯着那个决定看对不对。他们主动往前迈了一步,先听听周某到底想说啥。 调解员跟周某好好聊了聊,告诉他有权利去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还给人家算算账,看看他实际花了多少钱、伤到啥程度,让他心里有个底儿。接下来他们又找到了那个朋友还有公安机关,把大家都约到一块儿谈。虽然那个朋友没有恶意,但在调解的时候还是很诚恳地赔礼道歉了,并且也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经过好几轮的来回沟通啊、讲道理啊,双方终于坐下来谈拢了和解的事。周某拿到了赔偿款后,觉得事情解决得差不多了,就把之前的行政复议申请给撤回了。 这次的事儿啊,正好体现出了行政复议的那个好作用——不光是判断对错,还能帮着把老百姓心里的疙瘩解开。福田区复议办就是坚持着为了老百姓办事的理念,在不损害别人利益的前提下,尽量通过调解把矛盾给化开了。这样一来就不用打官司那么麻烦了嘛,省得当事人“官司赢了人没了”那种情况发生。司新宣和福田区司法局的同事们都觉得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复议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