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召开2025年破产审判工作报告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起引导大型民营企业通过协商自救实现破产重整的典型案例,为当前民营经济化解债务风险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
涉案企业H控股公司成立于2007年,业务涵盖家居卖场、商业管理、地产开发、汽车生产线总包、影视文娱、投资管理等多个领域,注册资本2亿元,是一家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大型民营控股集团。
2024年,该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浦东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经审查,法院认定其符合破产条件且具备重整价值,于当年7月1日裁定受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面临多重挑战。
H控股公司对外负债总额约300亿元,主要资产为所持某上市公司股票及对外投资子公司股权,在重整程序中未能成功招募到重整投资人。
如何在缺乏外部资金注入的情况下推动重整,成为摆在法院和各方当事人面前的难题。
浦东法院创新工作思路,将破产重整与资产重组深度融合,引导管理人与债权人开展充分协商,推动债务人积极自救。
经过全面梳理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各方共同设计出一套兼顾多方利益的重整方案。
在股权结构调整方面,方案将原股东持股比例降至1%,全体债权人持有89%股权,另设10%股权作为对赌激励机制,以提升重整后企业经营业绩。
同时,重整完成后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架构,赋予债权人董事提名权,增强企业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在债务清偿安排上,方案充分考虑不同债权人的实际需求。
对于25万元以下的普通债权实行全额清偿,保护小额债权人基本权益。
对于大额债权人,则提供现金、股票、股权、信托受益权份额等组合偿债资源,使其既能获得当期清偿,又能分享企业未来经营收益。
这种差异化安排在法律框架内实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多数债权人认识到,相比清算状态下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大幅跌损,重整方案能够更好地保护其长远利益。
2025年4月25日,H控股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同年6月6日,浦东法院裁定批准该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浦东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审理大型民营企业重整案件,应当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化解重大风险的功能。
在缺乏外部投资人的情况下,更需要引导债权人与债务人转变观念,从对抗走向合作,从短期利益着眼转向长远价值考量。
该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三个方面的创新实践。
一是深入挖掘企业内在价值和资产远期价值,引导各方当事人从企业长远发展出发寻求共赢。
二是创新偿债方案设计,为不同类型债权人提供多元化清偿选择,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
三是兼顾公平与效率,在全面清偿小额债权的同时,提升重整计划获得通过的可能性。
破产重整不是简单的“退出程序”,更是对经营价值的再评估、对利益格局的再平衡。
以法治化方式把企业风险化解在可控范围内,把债权人的现实回收与企业的长期修复统筹起来,既考验司法的专业能力,也检验市场主体的理性选择。
该案所呈现的协商自救路径,为民营企业在压力中寻找出路、在重整中重建治理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