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未成年人安全风险与行为偏差防治仍需前置发力 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犯罪工作中,校园与家庭是最关键的两道防线。基层实践显示,交通出行、溺水、网络诈骗、校园欺凌等风险点仍较为突出;部分学生对行为边界认识不足,遇到矛盾冲突时易采取冲动方式处理;个别家长在监护陪伴、法治教育和网络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如何把“事后处置”前移到“事前预防”,把“单方管理”升级为“协同治理”,成为基层普法工作的现实课题。 原因:法治认知不均衡与监护教育衔接不足叠加 从成因看,一上——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成熟——辨别能力、自控能力和风险意识仍形成期,需要持续的法治引导与规则训练;另一上,家庭教育方式差异较大,一些监护人忙于工作或对涉及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导致“管而不当”“教而无据”的现象出现。此外,学校法治教育与家庭日常教育若缺乏有效衔接,容易形成管理断点,使不良行为不能被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及时矫正。 影响:把法律讲到关键处,有助于降低风险、夯实治理基础 根据上述情况,平塘县司法局近日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面向幼儿园和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并将宣讲场景嵌入家长会此高参与度平台,提升普法触达率与沟通效率。宣讲紧扣“法治教育、安全自护”两大主题,围绕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与年满14周岁未成年人相关的行为边界与法律责任进行讲解,帮助家长和教职工准确理解“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违规要承担什么后果”。同时,结合《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以及预防干预体系作出解读,引导家庭与学校把苗头问题抓早抓小、抓常抓细。 安全教育上,活动将交通安全、防性侵、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高频风险作为重点,通过案例解析、情景提示和现场答疑,强调“识别风险—求助渠道—证据意识—及时报告”的闭环思路,推动安全教育从“提醒式”向“能力式”转变。对学生群体,宣讲倡导主动接受家长和老师的教育管理,遇到困惑及时沟通、知错就改,避免小错积累演变为大错。 对策:以家校社协同为主线,完善预防体系的落地路径 平塘县相关做法体现出三方面治理思路:一是抓住关键人群。面向家长与教职工同步普法,既解决“依法带娃”的困惑,也回应“依法执教”需求,使监护与教育形成同向发力。二是抓住关键场景。以家长会为载体组织集中宣讲与互动交流,有利于把分散的法律疑问一次性集中梳理,提升政策理解度与执行一致性。三是抓住关键环节。强调学校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建立对学生不良行为的早期识别和及时干预机制;同时呼吁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日常陪伴、行为引导和网络使用管理,真正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从基层治理角度看,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参与和政府保障共同支撑。通过普法进校园与法律咨询服务相结合,可推动法治教育从“活动化”走向“机制化”,从“单次宣传”走向“持续陪伴”。 前景:以制度化供给提升普法质效,营造更稳定的法治成长环境 面向下一步工作,随着法治副校长制度作用更发挥,普法内容将更贴近不同学段需求,工作方式也有望更注重互动性与可操作性。与此同时,若能与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安全管理、家校沟通机制等形成联动,建立“普法—预警—干预—跟踪”的闭环体系,将更有助于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可以预期,随着普法常态化推进和协同机制持续完善,未成年人法治素养与自护能力将稳步提升,校园安全与社会治理基础也将更加扎实。
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持续投入。平塘县司法部门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传播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建立了家庭、学校、社会、政府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形成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这种多元主体参与、多层次共同推进的做法,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益借鉴。只有当法治教育真正融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实践的全过程,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