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期中答卷”出炉:江豚增至1426头,干流鱼类密度较2020年翻倍

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五年来,这项面向流域生态保护的重大举措正逐步显现生态效益。国务院新闻办1月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长江禁渔中期评估成果,标志着这项跨越十年的系统工程已走过一半进程,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从生物多样性恢复看,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总体持续向好。禁渔五年来,流域累计监测到鱼类351种,较禁渔前增加43种,显示禁渔对鱼类种群恢复的促进作用。同时,长期存在的鱼类小型化趋势得到遏制,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明显提升,反映出水生生态系统结构正逐步优化。 作为长江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长江江豚的恢复情况最能直观体现禁渔成效。2025年专项调查显示,长江江豚数量回升至1426头,较2022年增加177头。对这个濒危物种而言,这一增长意义突出。江豚是目前长江中唯一的淡水鲸豚类动物,其生存状况是衡量长江生态系统健康的重要指标。江豚种群的恢复性增长,成为长江大保护的一个重要生态标识。 除江豚外,其他重点保护物种也出现积极变化。中华鲟放流规模连续两年超过100万尾,监测显示约12.2%的放流幼鱼通过长江口入海,且体长体重明显增长,表明人工放流与自然环境的衔接效应正在显现。长江鲟自然产卵试验取得成功,意味着自然种群重建迈出关键一步。禁渔后新监测到四川白甲鱼、滇池金线鲃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时隔30多年在长江中游再次发现鳤产卵场;时隔20多年在重庆江段发现自然繁殖的圆口铜鱼鱼卵,这些发现共同印证了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的恢复进程。 从鱼类资源量看,禁渔成效更为直观。2025年,长江干流单位资源量达到2.4千克,鱼类密度较禁渔前2020年恢复到两倍。特有鱼类的增长尤为明显。禁渔五年来,长江特有鱼类总体呈现“种类增加、资源增长、态势向好”的趋势,累计监测到特有鱼类134种,单位资源量较禁渔前平均增长39%,特有鱼类种类较禁渔前增加25种。其中,长江鲟监测数量较禁渔前提升6倍,岩原鲤、厚颌鲂等重点特有鱼类单位资源量较禁渔前增长2.5倍。特有鱼类占长江鱼类总数的43%,在水生食物网中分布于不同生态位,支撑较为稳定的营养结构,其资源增长也反映出流域生态系统健康水平的改善。 禁渔政策的落实离不开执法监管支撑。五年来,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中国渔政亮剑”“平安长江”等联合执法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打击并切断非法“捕运销”链条,涉渔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雷达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智能化手段的应用,提升了执法监管效率。沿江各地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推动“守江护江”理念深入人心,更多志愿者加入“护渔员”协助巡护队伍,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禁渔顺利推进也得益于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措施的落实。对23.1万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分类施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全部落实养老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群体基本实现转产就业,退捕渔民收入总体保持稳定。对遭遇突发困难的退捕渔民,通过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识别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方式,落实到人到户的帮扶,保障基本生活。这些措施为禁渔持续推进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支撑。 从水质改善看,禁渔也带来明显环境效益。长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由2020年的96.7%提升至2024年的98.6%。水质持续改善不仅有助于降低治理与修复成本,也提升了流域水生态安全水平,为水生生物生存繁衍提供更稳定的环境条件。

长江禁渔的中期答卷,既是一组可量化的数据,也是一种治理路径的实践。从“捕鱼人”向“护鱼人”的转变,从强化执法到社会共治的延伸,长江正在呈现人与自然相互成就的现实图景。随着第二阶段禁渔工作推进,如何把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深入提升流域生态系统韧性,将成为下一阶段治理的关键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