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无人机违法飞行案件,为今年以来首例被查处的“黑飞”事件。该案再次提醒社会公众,无人机管理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抱有侥幸心理终将承担相应后果。事件发生在1月3日。延庆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处景区附近出现疑似“黑飞”的无人机活动。民警迅速处置,现场查获操控无人机的违法人员穆某某。经审查,穆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称其虽了解北京市无人机管制政策,但仍抱侥幸,未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便擅自放飞无人机。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没收无人机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无人机管理制度有明确法律依据且适用范围清晰。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域全域划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也就是说,在北京市范围内,无人机飞行不属于自由放飞,需事先取得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该规定为长期、全覆盖要求。 从管理层面看,全域管制有现实必要。北京空域资源紧张,民航运输繁忙,无人机无序飞行可能对民航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影响;同时,无人机也存在被用于非法侦查、走私等违法犯罪的风险。建立严格管制制度,有助于维护空域秩序与公共安全。 为便于公众和机构了解政策、规范操作,主管部门搭建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使用者可在平台完成注册,查询适飞空域,并提前向空管部门进行飞行报备。平台提升了合规飞行的便利性,但仍有少数人员无视规定或抱有“不会被发现”的心理,选择“黑飞”。 穆某某案件具有一定代表性,也显示警方对无人机违法飞行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强。此前,北京警方已发布多起“黑飞”典型案例,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开展法规宣传,普及无人机管理要求,强化法律震慑,促使相关人员认识违规后果。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对违法飞行处罚标准明确: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公安机关可责令停止飞行,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无人机,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无人机“黑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巡逻防控与宣传引导。同时呼吁市民群众、影视宣传公司、航拍爱好者等使用无人机前,务必提前向空管部门报备,获批后再实施飞行活动。警方也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无人机飞行行为,共同维护首都空域秩序。
无人机不是“想飞就飞”的玩具,而是纳入空域管理体系的航空器。延庆这起今年首案再次表明,规则面前没有“试试运气”的空间,侥幸往往带来安全风险与法律后果。把报批作为起飞的第一步,把合规作为使用的基本要求,才能更好发挥技术价值,服务生活与产业,也让首都低空环境在有序与安全中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