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管提示严禁“特药卡”等合同外利益营销 保险增值服务边界再被划清

问题——“送权益卡”成部分机构获客噱头,存在变相扩责与误导风险。 湖北金融监管局在监管中发现,少数保险公司在销售、回访、促单等环节向消费者赠送“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对应的做法涉嫌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并带来合规与经营风险。对此,该局提出多项禁止性要求:不得在保险业务活动中赠送相关权益卡;不得将其作为邀约、促单、回访工具进行采购、储备与分发;不得在产品宣传讲解中将权益卡与保险公司保障责任挂钩;不得将权益卡宣称的补贴、报销等功能与保险责任混同,以“类报销”“类赔付”方式变相夸大责任、误导消费者。

规范与发展是金融创新的两条主线。此次监管针对违规赠卡行为划出红线,既是降低误导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是在维护公平竞争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随着“保险+服务”的边界更清晰,真正面向客户需求、守住合规底线的创新,才能在市场检验中获得更可持续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