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了3年的服务期协议,后来培训完跳槽走了,公司要求他赔偿培训期间的工资。其实这个问题挺

员工签了3年的服务期协议,后来培训完跳槽走了,公司要求他赔偿培训期间的工资。其实这个问题挺复杂,主要是看法律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22条和实施条例的第16条,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但是如果员工违反了这个约定,需要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过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培训费用。 换句话说,公司给员工提供的培训费用、差旅费这些是可以追偿的,但工资不能算进去。工资是公司按月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跟培训费用完全是两码事。工资是给劳动的回报,而培训费是用来获取技能的投资。 所以呢,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只需要返还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成本和差旅费就行。培训期间领取的工资是不能算在违约金里面的。如果公司想要追回损失,只能把工资问题当作劳动争议来处理。这个时候可能需要通过调解或者仲裁来解决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