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移动支付便捷不应演变为“只能扫码” 近年来,移动支付广泛渗透到交通出行、餐饮零售、生活缴费等场景,“不带钱包”逐渐成为不少人的生活习惯。但便捷之外,个别经营主体以“无现金”“只收扫码”为常态化做法,导致现金使用者在停车缴费等日常消费场景中遭遇阻碍。人民银行官网信息显示,南昌市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世纪中央城一期服务中心、广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金域缇香分公司因拒绝车主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停车费,分别被处以1000元、5000元罚款。该通报再次明确: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原因——技术与管理借口背后是规则意识不足 从被通报机构给出的理由看,多与系统升级、找零不便、活动优惠仅支持扫码等“操作性困难”对应的。此类说法表面上是技术与成本问题,实质反映出部分经营主体对法定义务认识不足、合规管理不到位:一是将支付方式选择权单上转移给经营者,把便捷当作“排他性标准”;二是以营销活动或系统设置固化“只收电子支付”的流程,忽视对特殊群体、特殊情形的兜底安排;三是内部培训与监督缺位,前台人员在执行中以“规定如此”替代依法办事。需要指出的是,支付工具可以创新,交易结算必须守法,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拒收现金的正当化依据。 影响——既损害公平,也扰乱秩序并放大风险 一是影响消费公平与公共服务可及性。现金使用者中相当一部分为老年人、未成年人监护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短期来华人员等群体。对现金的排斥,容易形成事实上的“数字门槛”,使其在基本生活服务中遭遇不便,甚至被动承担额外成本。 二是削弱人民币现金的流通功能,扰动支付生态。现金与非现金支付共同构成多层次支付体系,现金在断网、断电、系统故障等情况下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保障作用。“无现金化”若被默许扩散,可能导致支付通道过度集中,削弱体系韧性。 三是诱发市场秩序风险。现金被排斥可能催生规避监管的灰色交易空间,也可能为逃税漏税、洗钱等违法行为提供掩护土壤。维护现金依法流通,有利于守住金融安全与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 四是违法成本偏低带来的侥幸心理值得警惕。拒收现金行为往往依赖消费者投诉或抽查发现,若企业将罚款视为“可承受成本”,则难以形成有效震慑。此次通报发出持续整治的信号,强调监管尺度与执法刚性。 对策——以制度执行为核心,形成“能收、愿收、会收”的合规闭环 监管部门层面,应持续强化执法检查与社会监督联动,完善线索受理、核查、处置、反馈机制,提高发现效率与处置透明度;对屡查屡犯、影响恶劣的主体,可依法从严处理,并将相关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形成更具约束力的合规预期。 行业与企业层面,应把“不得拒收现金”纳入经营底线管理:一要在收费窗口、停车场出入口等关键点位明确公示现金收取方式和服务流程;二要完善找零准备、备用金管理与现金清点交接制度,避免以“找零不便”推责;三要在系统建设中预留现金收款与对账接口,做到线上线下同价同权,不以优惠活动变相排斥现金;四要加强一线人员培训,明确违规后果与纠偏流程,避免个人操作导致企业违法。 消费者维权层面,如遭遇拒收现金,可依法依规留存证据并及时反映:记录时间地点、工作人员信息,保留票据或录音录像等材料;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必要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映情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前景——在创新与底线之间构建更包容的支付环境 支付数字化是趋势,但法定货币地位不可动摇。未来一段时间,移动支付仍将持续迭代,更多场景可能向“无感支付”“聚合支付”演进。越是在技术快速变化的阶段,越要强调规则先行与权利保障:以现金兜底、以选择权为核心、以普惠为导向,推动形成兼容多种支付方式的市场环境。对公共服务、民生消费等高频场景,更应落实“现金可用、服务可达”,把便利建立在不排斥任何群体的基础之上。
数字经济发展不应以牺牲公平为代价。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既是法律要求,更是对社会公正的守护。唯有在创新与规范间找到平衡,才能让所有人平等享受金融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