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确认辖区内某小学发生一起家长执勤期间猝死事件。
据监控显示,当事家长在放学高峰时段执行护学岗任务约20分钟后突发不适倒地,现场人员虽立即启动急救程序并送医,最终仍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核实,该护学岗制度系落实教育部"家校共育"政策的常规安排,执勤时段通常为30至40分钟,由家长自愿报名参与。
涉事学校负责人透露,事发当日共有6名家长轮值,猝死家长系首次参与执勤。
永定区卫健委初步排查显示,该男子有高血压和冠心病病史,死亡直接原因系心源性猝死。
事件引发社会对校园安全管理边界的讨论。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学校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需对自愿服务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包括提供避寒避暑场所、基础医疗设备等。
若学校未强制参与且已尽到及时救助责任,则可能免除主要责任。
目前,当地已组织教育、司法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重点核查三项内容:执勤安排合理性、急救响应时效性以及家长健康告知程序完备性。
从全国范围看,北京、上海等地已推行"护学岗保险"机制,江苏部分学校配备AED除颤仪并开展急救培训。
教育专家建议,未来应建立三项规范:一是完善志愿者健康筛查机制,二是设定单次执勤时长上限,三是将基础急救培训纳入岗前必修课。
永定区教育局表示,将在全省率先制定《护学岗操作指引》,拟于2024年春季学期试行。
守护孩子放学路,是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一项需要精细化治理的公共事务。
对志愿者的尊重,首先体现在对其生命健康的保护上。
以此次事件为镜,既要把事实调查清楚、把善后工作做细做实,更要推动制度补短板、机制强支撑,让每一次守护都更安全、更有保障,让家校社协同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