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股权转让到分期清偿:三名意大利当事人缘何选择在苏州法院以调解化解商事纠纷

问题浮现: 2017年,意大利商人老苏与女儿在苏州设立主营意式餐饮的外商投资企业,后因经营压力于2022年将股权转让给同乡老伊。

协议明确约定争议由中国法院管辖,但股权交割后,受让方以原股东未实缴出资为由拒付50万元转让款,引发诉讼。

深层原因: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跨国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法律认知差异。

转让方认为已告知出资情况,而受让方主张其补缴的37万元注册资本应抵减转让款。

承办法官分析发现,矛盾源于三方面:一是当事人对中国《公司法》出资规则理解不足;二是疫情后餐饮业经营困难加剧履约压力;三是跨国交易中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信任危机。

调解智慧: 苏州国际商事法庭组建专业团队,采取"法律阐释+商业评估"双轨调解策略。

先后组织5次协商,重点突破三个环节:一是厘清股东出资义务与股权转让的法律关系;二是核算企业经营现状与债务清偿能力;三是设计分期付款方案平衡双方利益。

调解过程中,法庭特别采用中英双语沟通,确保法律术语准确传达。

制度优势: 该案凸显中国涉外司法三大特色:一是当事人可依法约定管辖法院,体现司法主权与开放姿态;二是"调解优先"原则有效降低跨国诉讼成本;三是专业化国际商事法庭配备精通外语和国际贸易规则的审判团队。

数据显示,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自2020年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涉外案件占比达41%,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0%。

前瞻意义: 随着RCEP等国际经贸协定深入实施,类似跨境投资纠纷将呈上升趋势。

本案的示范价值在于:首先验证了国际商事调解"东方模式"的适应性,其次表明中国法院具备处理复杂涉外案件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展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

专家指出,此类案例将助推更多外资企业将中国作为争议解决优选地。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见证了调解制度作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在新时代的生动实践。

它表明,无论当事人身在何处、来自何种文化背景,都能通过中国法院的调解工作找到心之所向的纠纷解决之道。

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时代背景下,这样的案例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它告诉我们,制度的活力不仅在于严谨的法律条文,更在于司法工作者的智慧、耐心与对人性的理解。

正是这种对实质正义的执着追求,使得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能够越来越多地赢得国际社会的理解与尊重,成为展示中国司法制度自信与文明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