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退仍领取加班餐补引争议:西安法院认定企业解聘依据不足,需承担赔偿责任

一起因加班餐补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为用人单位规范管理敲响警钟;某科技公司规定,员工工作日晚7点后加班可享受30元餐补,但员工李某在26个工作日内存在早于7点打卡却成功点餐的情况。公司认定其通过修改外卖地址等方式违规,将餐食留作次日食用,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支持李某后,公司向法院起诉。

劳动关系是权利义务关系,而非单纯的管理关系。本案判决不仅保护了员工权益,更对企业管理理念提出警示。在快速发展背景下,企业要实现长远发展,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用工制度。员工也应遵守制度并依法维权。只有双方都以法治为准绳,劳动关系才能和谐稳定,企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