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万某的47岁员工在便利店工作了四年,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今年3月,店老板找了个“上班喝奶茶”的借口,要把他辞退了。万某觉得这理由站不住脚,就去申请劳动仲裁,要了1.7万多块钱的赔偿。经调解员一查才发现,这店总共也就5个人,老板其实是想省点钱才这么干的。 调解员没直接判决,而是分别找双方谈心。他告诉老板,“喝奶茶”这种事根本不能算严重违纪,随便炒人属于违法辞退。即使想裁员,也得按规矩提前通知或者给钱。又劝万某放宽心,虽然没签合同但干满一年就等于有了长期合同了。 经过这么一磨叽,老板认了错,承认那是为了应付经营压力找的借口;万某也让步了。最后老板当场赔了钱,万某就把案子给撤了。 虽然事情算是和解了,但这里面的问题挺值得说说。不少小店铺因为规模小、管得松,经常不签合同或者随便开除人。法律规定只要开始干活就算劳动关系成立了,辞退员工得有法定理由才行。如果不是员工严重犯错或者工作能力不行而被炒掉的话,企业都得赔钱。 对咱们打工的来说,遇到不公平的事儿千万别怕事儿大了不好办。全国都有热线电话能投诉或者寻求帮助。这次调解既让万某拿到了钱,也让老板知道以后不能乱来。 现在的环境挺难的,小微企业要想长久发展必须守法经营、好好管理才行。相关部门也得多宣传法律、多监督检查一下,好让这些小店主们知道该怎么招人留人、怎么处理辞退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