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率先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 为全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落地探路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更加突出。为保障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与照护需求,国家近日作出部署。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政策落地离不开科学、规范的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作为支撑。大连市民政部门将此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在调研论证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和《辽宁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于2024年印发《关于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建立较为规范的评估工作体系,更完善本地养老服务支撑机制。评估机构的资质与能力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按照大连市涉及的要求,评估机构需满足多项条件:依法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配备不少于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保障专业力量;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要求;具备独立评估室等必要场所和设施设备,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评估工作。同时,评估机构应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费,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评估人员是评估工作的直接执行者,专业能力是关键。大连市明确,评估人员须完成理论与实操培训并考试合格,能够熟练使用评估工具和方法。在学历与经历上,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并具备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相关实务经历,形成必要的专业支撑,确保对评估指标与要求理解到位、执行准确。为防止评估受利益因素干扰,大连市建立严格回避制度: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依据评估结果开展的服务工作;评估人员不得从事与评估结果应用存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相关工作。该制度实现评估与服务相对分离,保障评估独立性与公正性。同时,评估主体应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与个人隐私,规范开展评估活动。评估流程上,大连市建立分类申请、规范受理、限时完成的机制。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老年人,由民政部门主动组织评估;享受运营补贴的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统一申请评估;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可直接向评估机构申请。评估机构接到通知或受理申请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提升办理效率。评估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该分级便于按不同失能程度匹配补贴与服务。评估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互认,减少重复评估,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考虑到老年人身体状况可能变化,大连市规定能力评估原则上至少每12个月开展一次;如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变化,可申请即时评估。对能力完全丧失且状态无变化的老年人,可不再重复评估,兼顾科学性与必要性。在费用承担上,大连市实行分类负担机制。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老年人所需评估费用,由其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承担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他老年人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或结果使用单位承担,形成合理分担。大连市民政部门还在“大连养老地图”公布评估机构名单,方便老年人及家属查询,提升信息透明度与服务可及性。

老年人能力评估看似是一张“报告”,实际连接着照护服务质量、补贴资金使用效果以及千家万户的生活尊严;把评估做规范,就是把公共资源配置的标准立起来,把政策支持更顺畅地送达有需要的人。随着国家层面补贴政策即将全面启动,各地仍需完善标准、强化监督、提升服务能力诸上持续推进,确保每一次评估经得起检验,让每一份支持更精准、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