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年度报告:反腐成效显著 法治护航发展

问题:高质量发展进入攻坚阶段,法治保障需求更趋多元。随着产业升级和市场主体活跃度提升,涉企刑事案件“久拖不决”、违规异地执法与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容易扰动企业预期;金融领域新型犯罪与洗钱手法不断翻新,对风险防控提出更高要求;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权益保护与文化遗产安全同样面临新挑战;反腐败斗争仍需保持力度与韧性,确保权力制度轨道上运行。 原因:一是经济活动跨区域、链条化趋势明显,案件线索流转与执法司法协同更为复杂,容易出现程序瑕疵和强制措施不规范等问题。二是部分违法犯罪呈现专业化、隐蔽化特征,尤其在金融诈骗、洗钱等领域——犯罪手段与交易结构更复杂——取证难度上升。三是新业态、新技术在激发创新活力的同时,也增加了侵犯知识产权、窃取商业秘密等风险。四是文旅热度提升叠加利益驱动,倒卖、损毁、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诱因增多。五是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个别领域仍可能出现权力寻租与利益输送,要求检察机关在监检衔接、证据审查、依法指控等环节持续用力。 影响:从报告数据看,山东检察机关坚持服务发展导向,强化对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司法保障,表达出稳定预期、护航市场的信号。依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225人,显示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平竞争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以“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为抓手,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涉企财物“查扣冻”等强制措施监督以及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案件721件,并清理涉企刑事“挂案”389件,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不确定性,推动执法司法回到法治轨道。金融领域上,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038人、洗钱犯罪162人,体现以法治手段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取向。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92人,释放保护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明确信号。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起诉倒卖、损毁、走私文物等犯罪106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88件,体现对历史文脉与公共利益的司法守护。反腐败方面,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267人、起诉1063人,其中包括原中管干部2人、原厅局级干部36人,表明惩治腐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也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支撑。 对策:一要改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涉企案件审查、强制措施监督与涉案财物处置机制,推动涉企刑事“挂案”动态清理常态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二要以专项监督为牵引,紧盯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以及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强化类案分析和源头治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三要提升金融犯罪治理能力,围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与新型洗钱活动加强协同打击与风险提示,推动执法司法与行业监管信息互通,提高对复杂交易链条的穿透式审查能力。四要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大对商业秘密侵权等重点问题的惩治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设,推动司法保护更可感更有效。五要守护文化遗产安全,结合文旅资源保护开展专项监督,完善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形成打击破坏文物违法犯罪的合力震慑。六要反腐败斗争中依法履职,严格把握证据标准与程序规范,持续深化监检衔接,既保持惩治力度,也以法治方式提升办案质效。 前景:随着山东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法治需求将更聚焦于稳定预期、保护创新与防控风险。检察机关围绕市场秩序、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与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办案,有望继续向精准化、规范化、体系化推进:一上通过常态化监督纠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当干扰;另一方面通过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增强对新型犯罪与跨区域案件的治理效能。可以预期,随着制度供给持续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健全,法治将更有效转化为区域竞争力和治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更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山东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效表明,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风险各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检察机关应继续强化法律监督,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提升反腐败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