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全面启动 多措并举夯实共同富裕根基

问题——收入是民生之本,也是经济之基。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但从结构看仍有短板:总体收入与群众对更好生活的期待仍有差距,低收入群体规模相对较大,中等收入群体仍需壮大;从来源看,工资性收入对就业景气度更敏感,财产性收入尤其是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偏弱;从区域看,城乡、地区发展条件差异仍会影响居民增收能力。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旨在以更系统的安排回应关切、稳定预期。 原因——居民增收动能不足由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一是外部环境变化与国内结构调整叠加,部分行业经营承压,就业与收入增长面临阶段性困难。二是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一些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匹配不足,影响工资性收入增长的稳定性。三是要素配置与分配机制仍需完善,劳动、知识、技术、数据等要素的市场化评价与合理回报机制有待健全。四是农村资产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在各地推进不均衡,农民财产权益实现渠道仍需拓宽。 影响——居民增收与消费扩张紧密相连。收入是消费的基础,也是预期的关键变量;收入增长放缓容易抑制消费意愿,进而影响内需潜力释放。在扩大内需的背景下,增收既关系到群众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经济循环顺畅与增长动能培育。对低收入群体而言,提高可支配收入更容易转化为消费增量,有助于增强国内市场韧性。同时,若增收与公共服务优化、社会保障完善同步推进,将有助于减少后顾之忧、稳定消费预期,推动消费从“能消费”向“敢消费、愿消费”转变。 对策——实施增收计划,关键在精准发力与机制建设并重。 第一,坚持在发展中促增收。增收离不开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应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领域发展,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扩大高质量岗位供给。新兴产业的产业链带动效应,将为稳就业、稳收入提供支撑。 第二,把“提低”“扩中”作为改善分配格局的重点。围绕重点群体推出更有针对性的增收支持方案,推动更多劳动者通过技能提升、岗位晋升实现稳定增收。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健全以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更好体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优化税收、转移支付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合规参与帮扶,形成多方协同。 第三,以高质量充分就业夯实工资性收入基础。就业是居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应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规范发展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形成更稳定的劳动收入预期。 第四,多渠道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重点补齐农村短板。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居民投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的适配性与可得性,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增加居民获得投资收益的机会。依法依规盘活闲置土地、房屋等资源资产,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收益分配机制,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益,拓宽农民增收路径。 第五,突出“投资于人”,形成增收的长期支撑。增收不仅靠短期政策,更要靠能力建设。应加大对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卫生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就业适应能力,促进人力资本积累,让更多群众依靠能力提升实现可持续增收。 前景——随着增收计划落地见效,居民收入增长基础有望深入夯实,消费潜力将更充分释放,经济运行的内生动力和韧性也将增强。面向未来,应将增收与促进共同富裕、推进新型城镇化、乡村全面振兴等政策共同推进,推动形成“经济增长—就业扩容—收入提升—消费扩大—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并通过制度安排增强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期性。

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的提出,意味着收入分配改革迈入新的阶段。它既是回应民生关切的现实举措,也是畅通国内大循环、完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部署。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关键在于以发展带动增收、以改革完善分配,统筹好经济增长与分配改革。增收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既要在精准施策上见成效,也要在长效机制上持续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