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万赔偿金的分割尘埃落定(图)

2014年4月,发生在长沙市望城区的一起摩托车与货车相撞事故让赵海山不幸身亡,他的家人因此陷入了困境。事故发生后,向小芬和肇事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了64万元。事故发生后,家属们先是把丧事办完,接着向小芬只带走了2岁的幼子月月,却把5岁的长子亮亮留在了爷爷奶奶家里。爷爷奶奶正苦于无法支配这一笔巨款,因此“有实无名”的烦恼随之而来。就在大家忙着处理丧事和赔偿款的时候,向小芬一纸诉状把公婆告上了法庭。她提出要求分割64万赔偿金中的大部分,理由是这笔钱应该归“母亲+孩子”共同所有。原来,此前土地征收组分发了27万元补偿款,全部被向小芬拿走了,公婆一分也没有得到。这一次她打算把土地款和赔偿款加起来一起分走大头。面对向小芬的起诉,杜冬梅也不甘示弱。她拿出村委会代管的理赔单作为证据,反诉儿媳妇称:“你一年多都没管亮亮,现在又想分钱?”2015年底,杜冬梅以“事实监护人”的身份起诉,要求法院撤销向小芬的监护资格。法院最终判决变更监护人。判决生效后,交通事故剩余24万元赔偿款归杜冬梅夫妇所有;而向小芬领走的27万元土地补偿款则归她和月月所有。这样一来64万赔偿金的分割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