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河道建设项目整改导则试行版 以制度标尺推动行洪安全与依法治水双提升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进中,陕西省针对河道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出台了新举措。1月12日,省水利厅正式实施河道管理专项整改技术导则,直面当前"重建设轻修复"的突出矛盾。 长期以来,部分涉河工程因规划不周、监管缺失,导致河道行洪断面缩窄、堤防安全受威胁。2022年黄河流域防洪督查报告显示,陕西段23%的涉河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超范围施工现象。新规通过强制性要求,首次将防洪影响分析和第三人水事权益保障纳入整改范畴。 导则在三个上实现了技术创新。一是建立多维度影响评估体系,要求对建设项目开展河势稳定、防汛抢险通道、水生态等7类专项分析。二是推行"一项目一策"差异化整改,针对桥梁、管线等不同工程类型制定具体措施。三是引入"法律合规性前置审查",明确建设单位须完成水法规培训方可启动整改。 省水利厅河湖处处长李建军介绍,该制度已参考河南、山东等地经验,特别强化了跨行政区河道项目的协同管理。 整改工作分三阶段推进:2024年上半年完成全省在建项目排查建档,第三季度启动重大风险工程优先处置,2025年底前实现存量问题清零。值得关注的是,文件首次将"不影响水质"纳入整改刚性指标,要求化工类项目必须建设防渗漏应急池,防控等级较国家标准提升20%。 业内专家认为,此政策标志着流域治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西安理工大学水利系教授王卫国表示,导则将"散点式"治理转化为"系统化"治理,通过捆绑防洪安全与生态保护指标,为西北地区干旱半干旱河道管理提供了新思路。随着陕西启动"智慧河湖"监测平台试点,整改成效将通过卫星遥感与地面巡查实现动态跟踪。

河道安全直接关系防洪大局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陕西省水利厅出台的这份导则,是河道管理工作的一次重要规范和完善。各地各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强化河道管理意识,严格按照导则要求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河道防洪功能有效发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防洪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