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那种一回家就发现老婆跟好友勾搭上的事儿没?熊辉这回就碰上了。 话说三年前,熊辉信心满满地要去外地开分厂,心里想着以后的日子肯定能过得更好。临走前,他把家里的工厂还有老婆李凤全交给了最铁的哥们林季。熊辉当时心里特踏实,觉得自己在外打拼,家里有林季看着,肯定没问题。 结果谁能想到呢?三年后他大包小包地一进门,发现屋里的情况全变了样。李凤正抱着个孩子在那站着,屋里乱成一锅粥。原来林季这家伙早就跟李凤搞到一块儿去了,还生了个娃。熊辉当时气炸了,直接冲上去就想揍林季,两个人扭打在一起。李凤赶紧出来拉架,还叫人来帮忙,场面那个乱啊。最后熊辉被人按住了,差点没喘过气来。 等他冷静下来,觉得光靠打打杀杀解决不了问题。他把记者都请来了,当着大家伙的面控诉李凤和林季的背叛。他说自己这么多年从没对不起李凤,结果人家用这种方式回报他;至于林季,本来是让他帮忙看着老婆的,没想到他连最起码的底线都不要了,简直太不要脸了。 熊辉现在就想要个公道:让李凤赶紧跟他离婚,让林季把工厂还回来。可现实呢?李凤哭得那叫一个惨,嘴里却没一句悔过的话。她还倒打一耙,怪熊辉当初非要出去开分厂,这三年也没怎么回家陪她。她说自己一个人扛着家里的活儿和厂子的事实在太累了,林季对她好她就感激不尽,甚至还把工厂的30%股份都给他了。 林季更是嚣张得很,直接把工商执照亮出来显摆,说厂子现在全是他的名字了,熊辉连大股东都不是了。在这两人的指责和驱赶声中,熊辉感觉这世界都变了样。曾经的信任早就没了影子,老婆也跟人跑了,哥们也翻脸不认人了。他不再跟这俩人纠缠下去了,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道理其实很简单:李凤不能随便把股份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俩一起赚的钱都是共同财产,大家处理这些事必须商量着来才行。不管买厂子的钱里有没有李凤的钱数,熊辉都有份儿啊!她单方面把股份给林季,明显就是欺负人;再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也说了,那种恶意串通损人利己的合同根本无效嘛! 再说最高人民法院那边也发话了:以夫妻名义跟别人同居的,那就是重婚罪!熊辉完全可以告李凤和林季这俩人去坐牢! 看着这一切真是让人唏嘘啊:明明都是些不正当的关系和手段,他们以为占了便宜就没事了?其实漏洞百出得很呢!不管他们怎么辩解瞎掰扯,最后都得为自己的坏心眼付出代价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