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双阳法院进校园普法 用案例助力未成年人保护

随着社会发展,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愈发成为学校和社会关注的重点。当前,一些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学生欺凌、网络诈骗等涉及未成年人的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如何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养,成为各级司法机关和教育部门共同面临的课题。 为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双阳区人民法院利用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的作用,组织专业法官团队走进校园,为学生提供系统化的法治教育。本次讲座的创新之处在于采取了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通过校园视频直播系统向全校各班级实时传输讲座内容,确保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和受众范围最大化,使每一位师生都能接受专业的法律知识指导。 讲座针对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心理特征,精心设计了三大主题内容。首先,法官深入讲解了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龄阶段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帮助学生树立清晰的法律身份认知。其次,通过分析身边的真实案例,引导学生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强调规范言行、预防违法的重要意义。第三,针对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学生欺凌现象,法官采用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生动形式,教授学生识别欺凌行为、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 课堂中,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对应的法律规定,让抽象的法律概念变成学生能够理解和应用的实践知识。特别是在讨论学生欺凌问题时,法官提出了"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的明确要求,引导学生在遇到危险时保持沉着冷静,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种教育方式更容易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和行为认同。 讲座结束后,法院干警向全校师生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手册,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争当"小小法治宣传员"。这个举措将法治教育从课堂延伸到校园、家庭和社会,形成全方位的法治教育生态。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双阳法院的这一探索表明了司法机关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担当精神。通过法治副校长机制,将司法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既有助于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水平,也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

未成年人保护,既要有"看得见的关怀",更要有"用得上的规则";把法律带进课堂、把规则讲到心里,让孩子在了解权利的同时学会承担义务,在面对伤害时懂得求助与自护,是全社会的责任。持续推进校园法治教育,才能让法治成为成长路上的"安全带",为建设更加安全、友善的校园生态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