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27日这天,最高人民法院出了个事儿。话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这边的张洪,用AI帮忙弄了个民事起诉状模板,专门解决买卖合同纠纷里对方不给开发票的问题。原告是[原告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好了,地址也写得明明白白,法定代表人是[姓名],联系电话也有了。被告那边也是[被告全称],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还有人都对得上号。 张洪这次的诉讼请求很实在,不光要求被告马上开那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得把欠的税钱和利息给赔了。具体是要开多少金额的发票,税率多少也得写清楚。还有税款损失是多少,利息是按LPR算的,从什么时候算起都得说明白。诉讼费、保全费还有保全担保费,这些都得被告掏。 事实是这么回事:合同签在[日期],原被告签了个[合同名称],被告给原告供货或者提供服务,总价含税是[金额]元。原告早就在约定期限里把货款付了,连银行转账记录都有证据。被告在[日期]把货送了或者服务做完了,签收单也有。坏就坏在被告没按规矩办事,连《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都没遵守,只开了部分发票或者干脆不开。剩下的那[金额]元发票,原告好多次给被告发函催了(函件和EMS寄件凭证都有),被告到现在还是拖着不给开。 因为这事儿原告吃亏了。发票没开,进项税就没法抵扣了,这就意味着多交了[金额]元的税(税务机关的通知也在那儿摆着呢)。多交了税这钱就不是白放那儿的,利息损失也跟着来了。法律依据也很充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不履行义务得担责;《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说得清楚销售商品就得开票;最高人民法院的那个解释第二十六条也说了非主要债务请求支持就行。 最后列个证据清单:合同原件、付款的转账记录、货物签收单或者服务验收证明、催款函还有EMS凭证、税务机关的补缴通知都得备齐。 这状子写得挺讲究的:请求里的金额计算方式和法律依据一个不少;事实部分按时间线走,重点突出“催了也不开”;法律条文既用民法典兜底,又用发票管理办法强调行政义务;证据方面原件或公证件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