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东洲区5家代理机构因退保证金被罚2分

2026年3月16日这天,抚顺市东洲区财政局一口气公布了好几条扣分记录,业内都在关注这件事。那天,5家代理机构因为退还保证金超时,在同一天被连带着扣了2分。这事儿给大家提了个醒,不按时退钱现在可是监管的重点。仔细一看名单,那五家公司确实全栽在了同一个细节上。 东洲区财政局把情况说得很清楚。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和辽宁鑫耀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都因为“东洲区政府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问题被处罚,没在合同签好后的5个工作日里把钱退给中标方。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是因为“兰山乡冬季供暖用煤紧急采购项目”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5天后给没中的人退款。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更倒霉,它的两个项目都出了岔子。 一个是章党镇营盘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项目,另一个是住建服务中心垃圾桶采购项目。这两家公司的问题主要有两类:一种是拖拖拉拉不给中标方退钱(按规定得在合同签完5天内办完),另一种是迟迟不退还没中的人的保证金(按规定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5天内)。 虽然单次扣2分看起来不多,但攒多了可不行。按规矩,代理机构违法违规就得记分。这次五家公司都是因为收钱或者退钱不合规才被扣的。单次2分可能不算多,但积累起来后果严重。按照相关办法和细则,如果一个记分周期里累积扣分到了一定程度,代理机构就可能被约谈、列重点监管名单甚至取消资格。 东洲区财政局这次公开处罚,是在告诉大家监管越来越细、越来越严了。退保证金虽然是采购的“收尾活”,但这关系到供应商的钱能不能及时周转回来,也关乎营商环境公不公平。对招标代理机构来说,这次事件有几个教训得记住:时间节点一定要分清楚,“中标”和“没中标”的退钱时间不一样;流程上要搞得更细致点,建个台账或者设个自动提醒功能;内部审核也得严起来,把退钱这事作为项目归档前必须过的一道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