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集中通报了五起药品领域违法典型案例,涉及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多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主体均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通报显示,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药品质量管控失守,敦煌市某中医诊所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构成使用劣药违法行为,被处以没收涉案药品并罚款1万元。
二是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力,泾川县某卫生院无法提供药品供货单位的经营许可证等必要证明文件,且屡教不改,被罚款1.02万元。
三是违规促销处方药,民勤县某药店采用买赠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同样存在重复违法情形,被处罚款1万元。
四是专业审核缺失,静宁某药店未经合格药师审核即销售处方药,被罚款5000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武威市某药店网络销售资质公示不规范案例中,监管部门采取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方式。
该药店虽未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执业药师注册证,但鉴于其积极整改且无不良记录,最终被免予行政处罚,仅接受教育。
分析这些案例可以发现,当前药品监管面临的挑战呈现新特点。
传统的质量管控问题依然存在,如过期药品使用、进货查验不严等基础性违法行为仍有发生。
同时,随着药品零售业态创新发展,网络销售等新模式带来的合规要求也在考验经营者的管理水平。
更为严重的是,部分违法主体存在屡教不改现象。
通报案例中,多家机构在被责令改正后仍然重复同类违法行为,反映出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对药品安全责任认识不足。
这些违法行为的危害不容小觑。
使用劣药直接威胁患者生命健康,违规赠送处方药可能导致药物滥用,缺乏专业审核的处方药销售更是埋下用药安全隐患。
从更深层次看,这些问题损害了公众对药品质量的信任,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面对严峻形势,甘肃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正在加大执法力度。
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同时,监管部门还注重以案释法,通过公布典型案例,为行业经营者划定合规红线。
从执法实践看,监管部门正在探索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管方式。
既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又注重教育引导,对主观恶性较小、积极整改的违法行为采取相对宽松的处理方式,体现了执法的温度和精度。
展望未来,药品安全监管将继续向纵深推进。
随着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实施,监管制度将更加完善,执法手段将更加丰富。
特别是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监管部门正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构建更加严密的药品安全防护网。
药品安全没有“差不多”,更没有“侥幸过关”。
从典型案例中看到的每一个漏洞,都可能成为风险的入口。
以公开促警示、以执法促规范,既是对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也是对守法经营者的正向保护。
只有监管持续发力、主体自觉尽责、社会共同监督,才能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