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欺凌问题受到社会持续关注。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如何把“法条”转化为学生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规则意识,成为学校治理与法治教育的共同课题。
针对这一现实需求,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近日走进中山路小学,面向六年级学生开展防校园欺凌专题宣讲,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帮助学生厘清边界、提升自护能力,为校园安全增添制度化保障。
问题:欺凌隐蔽性强,认识偏差易导致风险累积。
宣讲现场以“在学校里是否安全”为切入口,不少学生表达对校园环境的基本信任,这反映出多数校园整体安全态势向好。
但与此同时,校园欺凌往往具有隐蔽性、持续性和群体性等特点,部分行为在发生之初不易被识别,易被误认为“玩笑”“闹着玩”“同学间矛盾”。
一旦认知出现偏差,轻微冲突可能演变为持续伤害,甚至引发更严重的违法犯罪后果。
原因:规则意识不足与从众心理叠加,易形成“沉默链条”。
从成因看,一方面,部分学生对“欺凌”的法律定义、表现形式和严重性缺乏系统了解,导致对语言侮辱、排挤孤立、网络传播等非直接肢体伤害的危害认识不足;另一方面,围观、起哄、协助等从众行为,会放大施害者的冲动,压缩受害者求助空间,使“被看见、被制止”的概率下降。
检察官在宣讲中梳理了欺凌事件中的不同角色类型,帮助学生理解每一种角色都可能推动事态升级或走向止损,其意义在于打破“旁观无责”的误区,促使更多人从“沉默者”转向“守护者”。
影响:伤害不止于当下,心理创伤与法律后果“双重延伸”。
校园欺凌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影响往往具有长期性。
受害者可能出现恐惧、回避、抑郁、自我否定等心理反应,影响学习、社交与人格发展;对施害者而言,若行为触碰法律底线,不仅要承担相应责任,也可能影响其未来成长轨迹。
宣讲通过真实案例视频引导学生识别欺凌行为,并结合相关法律条款,明确指出欺凌行为可能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诽谤、故意毁坏财物等法律风险,旨在用清晰的规则预期告诉学生:所谓“逞强”“出气”绝非无代价,越过红线必然承担后果。
对策:构建“识别—报告—处置—修复”闭环,让学生会求助、敢发声、能自护。
治理校园欺凌,关键在于把预防做在前、把处置落到细。
此次宣讲在“遇到欺凌该怎么做”这一核心问题上,从不同角色角度提出建议,强调及时向老师、家长等可信成年人求助,通过学校渠道和依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以暴制暴、激化冲突。
同时,对正当防卫的边界进行讲解,引导学生在遭遇不法侵害时依法保护自身安全,做到“自护有度、应对有据”。
从校园治理角度看,学校应进一步完善预警发现机制和报告处置流程,强化班级管理与心理关怀,畅通匿名反映渠道,推动家校协同;司法机关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以案例警示、普法讲解、法治副校长机制等方式,形成常态化法治教育供给。
前景:法治教育与校园治理同向发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生态。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律、教育、家庭与社会共同参与。
以检察宣讲为代表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既是对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塑,也是对学校治理能力的助力。
随着相关法律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深化,校园欺凌治理将更加强调早识别、早干预、重修复、强协同,逐步把“事后处置”前移为“事前预防”。
通过让每一名学生都理解“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遇事如何依法求助”,校园安全的底盘将更加稳固。
当法治教育从抽象条文转化为孩子们眼中的真实案例,当法律红线通过角色扮演深植青少年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便有了最坚实的防线。
这场讲座折射出的,是未成年人保护从被动惩处向主动预防的治理思路转变,更是全社会对"少年的你"应有的责任担当。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每一堂这样的普法课,都是在为民族未来播种公平正义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