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数字化消费加速扩容,网络电商、直播带货、数字版权交易等场景快速增长,文创产品、“剧本杀”等新类型作品不断涌现,带动“谷子经济”等新业态升温。
与此同时,侵权假冒、盗版传播、恶意仿冒知名IP等违法犯罪呈现链条化、跨区域、隐蔽化特征,一些制假售假行为从传统线下转向线上平台与社交渠道,既扰乱市场秩序,也损害消费者权益与创新主体合法利益。
如何在促进创新与保护民生之间实现更高水平平衡,成为司法保护面临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是新业态交易链条长、参与主体多,作品形态与传播方式更新快,权利边界与侵权识别更为复杂,执法司法面临取证难、溯源难、损失认定难等问题。
二是部分领域“流量驱动”明显,侵权成本低、获利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批量化仿制、网络分销、跨平台引流等方式放大违法收益。
三是消费者对正版识别能力参差不齐,叠加网络交易匿名性,容易形成“低价诱导—快速成交—维权困难”的灰色生态。
四是某些纠纷长期化、诉讼程序反复,影响权利人维权信心与企业创新投入预期。
影响:从市场端看,侵权假冒挤压合法经营空间,损害品牌信誉与产业生态,降低优质供给的投入意愿;从民生端看,日化用品、服装箱包、汽车配件、农资种子、教辅图书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一旦出现制假售假,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引发安全风险与社会信任成本上升;从创新端看,知名IP的商标与版权若得不到有效保护,原创内容的商业转化将遭遇“劣币驱逐良币”,不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和数字内容产业的长期发展。
由此,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守护群众权益的必要之举。
对策:最高人民检察院在3月2日举行的“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检察机关将知识产权保护与民生司法需求贯通推进,突出“惩治侵权假冒”与“综合履职提质效”两条主线,聚焦新兴领域与高发领域同步发力。
一方面,针对知名IP的商标和版权保护,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相关犯罪案件,加大对恶意仿冒、盗版传播等行为打击力度。
发布会通报,2025年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涉“泡泡玛特”知识产权犯罪16件、涉“哪吒”知识产权犯罪21件,通过对典型IP案件依法惩治,强化规则引领与震慑效果,回应创新主体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关切。
另一方面,围绕侵权假冒多发的传统领域,检察机关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打源头、断链条、追赃挽损”。
例如,广东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制售假冒知名品牌香水案件,非法经营数额达1.2亿元,依法起诉21人均获有罪判决,累计追赃挽损8200余万元,各被告人共被判处罚金5200余万元,体现了对严重侵权假冒犯罪依法从严惩治的鲜明导向。
同时,检察机关注重发挥公益诉讼制度功能,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食品药品等领域违法犯罪,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推动“刑事追责+民事赔偿”一体落实。
山西检察机关就假冒老陈醋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追索惩罚性赔偿金350余万元,通过强化赔偿责任落实,提升违法成本,保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在监督纠错与矛盾化解方面,检察机关还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并注重以法治方式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发布会提到,一起计算机软件合同纠纷当事人向最高检申诉,经依法抗诉并协同法院调解,10年纠纷得以化解,实现既解“法结”又化“心结”,折射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维护公平正义与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综合效能。
前景:随着数字内容生产与消费持续增长,知识产权保护将更加强调全链条治理与协同共治。
一方面,围绕社区团购、网络电商、直播带货、数字版权等新兴领域,以及文创产品、“剧本杀”等新类型作品,司法保护将进一步向前延伸,推动“源头预防—案件办理—监督治理—社会共治”闭环形成。
另一方面,惩罚性赔偿、追赃挽损、罚金适用等制度工具将更加注重精准发力,促使侵权成本显著高于违法收益,倒逼市场主体回归合规经营。
可以预期,随着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不断深化,数字经济、“谷子经济”等新业态将在更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中实现规范发展与创新升级。
知识产权保护既是激励创新创造的制度基石,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屏障。
检察机关通过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服务经济发展、守护民生福祉紧密结合,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面对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唯有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执法司法力度,才能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让创新成果更好造福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