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处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第一线。随着县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等案件类型更加多样,群众对便捷高效、可感可及的司法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同时,一些纠纷如果在诉前未能有效化解,往往进入诉讼程序并出现反复申诉,既增加当事人负担,也对审判资源配置和案件质效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如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基层法院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课题。 (原因)调研中,吴志军在门楼任人民法庭实地查看基础设施建设,与当事人现场交流,征询群众评价和意见建议,并与特约调解员深入沟通,了解基层调解的成效与难点。综合来看,基层解纷压力主要来自三上:一是矛盾纠纷源头端更易发生,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带来新的争议点;二是基层综合治理力量分布不均,调解资源和专业支撑与群众需求仍存在差距;三是个别工作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留痕轻实效的倾向,影响政策落实和群众体验。多重因素叠加,使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协同和审判管理精细化成为需要持续突破的重点。 (影响)诉源治理抓得实不实,直接关系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也影响社会治理成本和基层稳定预期。通过前端分流、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示范裁判等方式把纠纷止于未诉,既能降低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也能为审判执行集中力量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腾出空间,更提升司法公信力。反之,如果形式主义抬头、作风松懈,容易导致制度“空转”、流程“走过场”,最终削弱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赖。 (对策)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吴志军听取尉氏县法院今年以来整体工作情况,结合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就学习教育与法院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作出部署。他强调,基层法院要坚持司法为民,持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公信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围绕具体路径,他提出四上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定政治方向,夯实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二是狠抓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和纠治形式主义,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和矛盾化解的实际成果;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审判管理,完善质效指标运行监测和重点案件管理机制,推动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协同提升;四是从严管党治院,严守纪律规矩,坚决纠治违规吃喝等不正之风,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调研期间,他还就法庭参与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衔接、与乡镇综治中心建设协同等,与门楼任乡党委负责同志及法庭干警座谈交流,并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关键于打通“依法办案”与“协同治理”的衔接。下一步,基层法院可在完善诉讼服务站点、强化调解员培训和保障、健全诉调对接规范、加强典型案例指引各上持续发力,并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推动矛盾纠纷信息共享、风险研判和联动处置,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诉讼断后”的治理闭环。随着审判管理更加精细、作风建设持续从严,基层司法服务的可及性与公正性有望提高,为县域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司法为民不应停留在口号上,更要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办理和每一处基层法庭的运行效能中。吴志军此次调研既是对中央法治部署的落实,也为地方法院在政治要求与业务创新之间如何协调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未来,只有持续对准群众需求、强化制度执行,才能更好夯实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