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农村地区婚丧嫁娶、乔迁祝寿等聚餐活动进入相对集中时段,人群聚集、制作量大、操作环节多,一旦管控不到位,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事件。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8日发布食品安全提示,围绕农村百人以上集体聚餐建立“提前报告、过程控制、风险禁限、应急追溯”的管理框架,目的在于将风险关口前移,守住农村食品安全底线。
问题:聚餐规模大、链条长,农村宴席安全隐患具有集中性。
农村集体聚餐多在家庭或非食品经营场所举行,厨房条件、冷链设施、消毒能力参差不齐;同时常由乡村厨师、流动餐车或举办者自行加工,人员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
加之冬季低温环境易产生“放置无忧”的误区,隔夜菜反复加热、半成品常温久置等情况容易出现,叠加散装白酒来源不明、误用误食亚硝酸盐等事件在各地曾有发生,形成典型的高风险聚餐场景。
原因:一是风险食材认知不足与传统饮食习惯叠加。
部分地区存在追求“生鲜”“野味”等观念,易将生食贝类、野生菌、鲜木耳、发芽马铃薯等高风险食材纳入菜单,而这些食品一旦处理不当,容易造成毒素摄入或细菌污染。
二是后厨条件与操作规范难以完全对标餐饮单位要求。
临时搭建、通风照明不足、工用具混用、生熟交叉污染等问题较为突出。
三是追溯链条薄弱。
未报备、不留样、票据不全等情况,会导致问题发生后难以及时锁定环节、控制扩散。
影响: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具有突发性和扩散性。
百人以上宴席一旦发生中毒,不仅直接危及群众生命健康,还会占用医疗资源、影响当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甚至造成社会舆情波动与基层治理压力上升。
同时,若来源不明散装白酒或有毒有害物质管理不严,还可能出现误食、误用等严重后果,风险等级更高、处置成本更大。
对策:此次提示从“责任—报备—禁限—规范—留样—投诉”多个环节提出可操作要求,突出制度约束与行为清单并行。
其一,压实主体责任。
明确举办者、承办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倒逼从源头把关。
其二,实行逐级申报备案管理。
对一次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聚餐,要求宴席举办者在举办前3个工作日向乡镇(街道)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时间、地点、人数、菜谱等信息,同时对乡村厨师备案建档,有助于监管前置、风险提示前移。
其三,严控高风险食品与添加物。
提出不加工制作生食海产品,禁止加工生食贝类、野生保护动物、发芽马铃薯、鲜木耳、野生菌等易致中毒产品;同时禁止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和亚硝酸盐,强调票据凭证与合法渠道,切断高风险来源。
其四,强化加工与贮存规范。
要求食品烧熟煮透,餐饮具严格清洗消毒,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冷藏(冻)保存不能及时加工的肉类、水产品和半成品,隔夜食品冷藏并再次食用前彻底复热,坚决减少交叉污染。
其五,落实留样制度。
对百人(含)以上聚餐必须留样,按品种分装密闭容器,每个品种不少于125克,冷藏留样48小时,提升事后溯源效率和科学处置能力。
其六,织密危险化学品“隔离网”。
明确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醇基燃料等实行专人管理,与食品隔离存放;对生物柴油、工业酒精、甲醇等容器要求醒目标识“禁止食用”,并在形状、颜色、容积等方面与食品容器明显区分,防止误拿误用。
其七,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鼓励群众发现风险及时提醒改正,并可拨打12315向属地部门投诉举报,形成共治格局。
前景:从治理路径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关键在于“可执行、可监督、可追溯”。
随着报备备案、人员健康管理、菜单禁限清单和留样制度逐步落实,监管将更具针对性,乡村厨师规范化水平也有望提升。
下一步,如能将食品安全提示与基层网格化管理、健康宣教、集中培训相结合,并推动农村冷链设施、集中消毒等公共服务能力补短板,将进一步降低季节性、集中性风险,推动农村宴席从“经验办席”向“规范办席”转变。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健康和幸福。
农村集体聚餐虽然规模大、参加人多,但通过建立完善的报备备案制度、规范加工操作流程、严格把控食材选择、强化留样追溯管理,完全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
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的提示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安全指南。
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确保这些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一场聚餐活动中;广大群众也应当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在享受传统聚餐文化的同时,将科学防护放在首位。
唯有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群众参与三方合力,才能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让每一场聚餐都成为安全、放心的欢聚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