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司机给货车加装发电机给驾驶室取暖,想省点长期怠速发电的油钱,结果……

冬季长途运输时,司机常给货车加装小型发电机,用来给驾驶室取暖,想省点长期怠速发电的油钱。刘某就这么干了,但结果很糟糕。一个大冷天早上,驾驶室后边起火了,车最后全烧没了。消防查了以后,说是发电机跟原车线路接的地方线路短路了。 刘某找保险公司赔钱,结果被拒了。保险条款里写得清清楚楚:要是车改装、加装了东西导致危险程度变大,而车主没告诉保险公司,这时候出事就不赔。法院看了看,说这条款没问题,保险公司立合同的时候已经说清楚了。关键在于刘某这一改到底危险没危险。法院觉得,发电机这东西外加了一套燃油和电气系统,改了原车电路的结构和负荷,给车子带来了新的火源和故障点,火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再说了,刘某改装完也没跟保险公司打招呼。 所以法院判保险公司不赔。这事儿说明大家老觉得投保后就能高枕无忧了,其实不行。《保险法》规定了,车子危险程度变大了必须告诉保险公司。私自改动力系统、电路、燃油系统这些关键部位最容易让危险变大。保险合同里有免责条款是合理的风险控制手段。 这个案子告诉咱们:别光想着省钱就随便改车,得先想好风险在哪儿;买保险时要仔细看条款;安全第一,别想着靠私自改造来省钱,最后可能连保险也没有。 这事儿发生在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个案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