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启动废弃矿洞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多部门联合严查盗采盗挖

问题——废弃矿洞风险与盗采盗挖隐患交织叠加。当前,我市历史遗留废弃矿洞点位数量较多,部分区域地形复杂、分布分散,给日常排查和管控带来难度。此外,受非法利益驱动,盗采盗挖行为部分地区出现反复,个别地方甚至发生与非法作业涉及的的伤亡事故。矿洞坍塌、通风不良、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聚集等风险一旦叠加非法作业,将对人员生命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威胁。 原因——利益驱动与监管薄弱环节并存。一上,矿产资源具备较强变现属性,非法团伙往往采取夜间作业、分散作业、流动作业等方式规避监管;部分废弃矿洞“隐蔽性强、发现难、取证难”,加大了执法成本。另一方面,废弃矿洞涉及历史遗留、权属不清、责任主体缺失等情况,个别地方在方案制定、资金保障、工程封堵标准、日常巡查频次等环节仍存在短板,导致“整治后反弹”“封堵后被破坏”等现象时有发生。此外,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行刑衔接不紧密,也可能使违法成本偏低,难以形成持续震慑。 影响——安全底线、生态红线与治理能力面临考验。废弃矿洞若管控不到位,不仅容易诱发坍塌、中毒窒息等事故,也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风险,带来水土污染和生态破坏,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更重要的是,盗采盗挖破坏资源管理秩序,冲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环境,削弱公共治理公信力。抓好封堵整治和严打行动,既是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维护市场秩序的制度要求。 对策——以全链条监管为抓手,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此次会商调度会议明确,由市应安委办协调,市资规部门牵头协同,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推动工作从“阶段性整治”向“常态化治理”转变。 其一,突出形势研判,强化底线思维。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废弃矿洞风险的隐蔽性、盗采盗挖行为的顽固性,把防风险、保安全摆在更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上不松、标准上不降、力度上不减。 其二,压实全链条责任,推动措施闭环落地。属地要加强统筹,分类施策,对矿洞、矿坑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安全管控措施,完善警示标识、物理隔离、封堵加固等工程手段,强化常态化巡查和动态复核。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职责制定“可操作、可量化、可核查”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形成进展数据、问题清单、整改台账,确保“部署—推进—验收—回头看”闭环管理。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标准实施封堵、整治、管控;对无主废弃矿洞,属地要做好兜底管控,防止出现责任真空。 其三,结合专项行动,提升打击质效。会议强调与“雷霆护矿”行动共同推进,做到有部署、有调度、有效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线索,提高巡查频次和暗访检查力度,依法严查盗采盗挖、非法运输、非法收购等链条环节,斩断利益链、打掉黑窝点。 其四,健全长效机制,增强综合治理能力。要建立常态化会商调度机制,定期开展风险研判、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提升跨部门协同效率。推广监督举报机制,面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措施,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治理格局。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同向发力;对发生事故的相关企业依法从重处罚,以高压态势倒逼守法合规。 前景——从“治标”到“治本”,筑牢矿山安全“防护网”。随着封堵整治标准化、监管责任链条化、打击处置协同化的持续推进,废弃矿洞风险有望实现从“点上管控”向“系统治理”升级,非法盗采盗挖的空间将更压缩。下一步,关键在于把会议部署转化为可检验的成效:既要看封堵整治数量,更要看复核复查质量;既要看查处案件规模,更要看源头预防能力;既要看阶段性战果,更要看制度化成果。通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矿山领域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矿山安全关乎民生福祉;有效治理废弃矿洞和打击盗采行为,需要政府强化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将制度建设和严格执法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矿山安全既是对人民生命负责的体现,也是实现资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