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加快,境外项目建设、并购整合、海外供应链协同等对跨境资金统筹提出更高要求。
部分企业在合规框架下开展境外放款,用于支持境外成员企业或项目运营,但在规模测算、币种折算、信息报送等方面需要更清晰的制度依据与更匹配的政策空间。
原因——一方面,推动更高水平开放是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路径。
围绕资本项目稳妥有序开放的政策取向,需要在便利化与防风险之间寻求动态平衡。
另一方面,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仍在,汇率波动与跨境资本流动可能对企业资金链管理提出挑战,既要保障真实合规需求,也要防止资金“无序外流”和期限错配、币种错配等风险累积。
基于上述考量,2026年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业务。
相关负责人介绍,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与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挂钩,余额上限=放款人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调节系数。
与此同时,境外放款余额按本外币合并口径统计,并设置币种转换因子为0.5,以统一口径、便于监管评估。
在此基础上,为更好满足企业跨境运营资金合理需要,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此前的0.5上调至0.6,意味着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合规主体可获得更充足的跨境资金配置空间。
影响——政策调整将从供需两端释放积极信号。
对企业而言,上限系数上调有助于提高集团内部资金统筹能力,缓解部分境外项目在初期投入、周转融资和供应链结算中的资金压力,增强海外经营韧性与抗风险能力。
对市场而言,制度明确有助于稳定预期,推动跨境投融资活动更加透明、可测、可管,促进资本项目开放在可控框架内向纵深推进。
对监管而言,通过将规模约束锚定所有者权益并引入统一折算口径,有利于更准确识别企业杠杆水平与跨境资金风险暴露,提升宏观审慎管理的可操作性。
对策——在政策空间扩大的同时,管理要求同步强化。
《办法》强调,开展境外放款业务的境内企业和银行,应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做好相关账户管理、结售汇管理以及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报送。
业内人士认为,企业应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内控体系,明确资金用途与还款来源,强化合规审查和穿透式管理;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落实真实性审核与风险评估,关注借款主体信用状况、期限匹配和汇率风险敞口,避免在便利化过程中形成新的风险积聚点。
前景——从趋势看,境外放款管理规则的完善,体现了我国在稳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上的政策连续性与精准性:在支持实体经济“走出去”的同时,坚持宏观审慎与微观监管协同,推动跨境资金流动更高效、更安全、更可持续。
预计下一阶段,相关配套细则与数据治理能力将进一步提升,跨境资金便利化将更多向优质主体、真实需求和可追溯场景倾斜,形成“放得活、管得住”的制度闭环。
此次调整反映了我国在对外开放中的主动作为和战略定力。
通过优化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既为企业跨境运营提供了更大的政策空间,又通过完善事中事后管理确保了风险可控。
这种"放"与"管"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现代金融监管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资本项目开放将继续朝着更加便利、更加安全的方向发展,为企业国际竞争力提升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