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产集团构建"三位一体"监管体系 以清单化管理筑牢廉洁防线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对于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矿产纪检监察组深入落实全面派驻改革部署,立足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实际需要,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以强有力的专责监督推动企业各职能部门切实压实监管责任,防止管党治党出现缺失缺位问题,为企业规范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该纪检监察组坚持定单明责的工作思路,通过清单化手段防止监管缺位。

驻组充分认识到,管业务必须强监管,这是企业科学治理的基本要求。

在全面梳理各职能部门职责基础上,推动明确监管责任边界。

经过深入调研对标国资监管要求、集团规章制度及部门"三定"方案,驻组组织各职能部门系统梳理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检查考核、跟踪督办、归口管理等监督职能和业务管理职责,最终编制形成包括党建人事、"三重一大"、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经营投资、资金资产、境外业务等重点内容的《总部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共涵盖9个方面74项具体内容,逐项列明责任来源,确保主体清晰、权责明确。

为推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指导各职能部门研究完善责任落实机制。

在明确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各部门制定了144项常态化监管措施,并结合实际工作明确了138项监管成果呈现形式。

这样形成了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成果清单"三位一体"的监管责任落实体系,构建起从制度定责到清单明责、从常态履责到监督促责再到失责问责的完整工作闭环,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全程可追溯、可评估、可问责。

廉洁风险防控是企业反腐工作的重要防线。

驻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管人管财管物等关键岗位,督促集团各职能部门常态化排查廉洁风险点。

经过深入调查,驻组编制形成涵盖11个部门155个重点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手册,对铁矿石购销、物资储运、大数据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关注。

针对新设5家子公司,驻组指导其系统排查梳理了77个方面181项廉洁风险,完善了464项防控措施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同时,驻组督促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加强穿透式监管,将廉洁风险防控要求有机嵌入集团合规和内控建设体系。

立足集团全新组建、各项业务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的实际情况,驻纪检监察组坚持关口前移、注重预防的工作理念。

围绕集团重点业务运行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完善,驻组提出意见建议196条次,有效防止制度漏洞。

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驻组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监督提示函8件次,持续推动健全授权用权与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体系。

驻组组长与集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37次沟通,推动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管理监督;与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29次监督谈话,督促其扛牢职能监督责任。

针对因私出国境问题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情况,驻组严肃约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督促严格制度执行、堵塞监管漏洞,对13名人员作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和诫勉处理。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与企业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是提升反腐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径。

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加强与集团各职能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监督工作全链条的沟通交流,推动监督监管同向发力。

驻组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运行机制,由驻组组长任协调小组组长,将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全部纳入成员单位,制定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8个方面工作职责,聚焦整合企业反腐败力量健全监督联动、整治协同、措施配合等6方面工作机制,有效保障案件查办的力度和质效。

为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流程,驻纪检监察组出台了《驻中国矿产纪检监察组与集团总部职能部门间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按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具有参考价值的重要情况、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企业损失的重要问题三类情形分别明确了移送标准、程序和处置情况反馈等要求。

驻组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反集团内部管理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负有监督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处理,构建起高效顺畅的工作衔接体系。

同时,驻组制定了《驻集团纪检监察组与集团总部职能部门间信息沟通和成果共享事项清单》,与巡视、审计、财务、党建、组织人事、法律风控等部门研究细化了82类事项材料的通报共享机制,形成了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的良好工作格局。

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既要靠制度“立起来”,更要靠责任“落下去”。

以专责监督推动监管责任清单化、措施常态化、成果可视化,既是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也是对发展质量的护航。

下一步,持续把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风险防控嵌入业务全流程,把协同机制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才能在从严治党与改革发展同题共答中,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推动企业在规范透明的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