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在会上披露一组数据: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685人。这个数据背后,折射出司法机关对网络空间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重视和坚定决心。 当前,网络开盒行为和海外社工库已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突出表现形式。所谓开盒,是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公开他人真实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隐私数据的行为。这类犯罪往往依托境外社交平台和加密通讯工具,形成从信息窃取、数据交易到精准投放的完整黑灰产业链条。犯罪分子利用技术手段突破信息保护屏障,将公民个人信息明码标价进行交易,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从犯罪手法看,此类案件显示出跨境化、隐蔽化、产业化特征。犯罪团伙往往将服务器设在境外,通过加密软件联络,采用虚拟货币结算,给侦查取证带来较大难度。从社会危害看,个人信息泄露不仅侵犯公民隐私权,更可能引发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次生犯罪,甚至危及人身安全。部分受害者因个人信息被恶意公开而遭受网络
在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衡量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指标。最高检此次通报既展示了打击成效,也揭示了治理挑战。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需要法律、技术、教育多管齐下,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构建起全方位的防护体系,才能真正筑牢数字时代的隐私安全防线,让人民群众在享受科技便利的同时免于信息泄露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