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后一公里”到治理新格局:娄底娄星以“三基三创”打通权责、激活基层动能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然而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存在一个突出矛盾:基层干部"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权力与责任的错位,导致基层治理效能难以利用,群众获得感也随之打折。娄底市娄星区对此痼疾进行了系统性改革探索。 2022年3月,娄星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开展"三基三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强基层组织、提升基本能力、做实基础工作,同步开展平安创建、清廉创建、文明创建。这一系统性方案的核心在于理顺权责关系,让基层有权有能有动力。 权力下沉是改革的关键一步。娄星区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更重要的是,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综合执法机构。这一改革直接打破了过去执法权分散、多头管理的局面。同时,除法院、公安、税务外,区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乡镇(街道)获得了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权力下沉的实际效果立竿见影。以"执法进小区"为例,基层执法力量的加强使得物业服务企业的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建立的"红黑榜"机制推动了物业服务提质升级,直接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 权力下沉的同时,娄星区还对基层进行了减负赋能。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事项,减少不必要的督查检查,切实为基层减负。更为重要的是,区委、区政府建立了在职村(社区)干部大病救助、特困帮扶机制,实行一年一体检建档、购买意外保险等关爱机制,完善纠错容错机制。这些举措的出发点很明确:保护基层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区委书记李彦文曾表示,只要基层干部自身过得硬、为了工作,区委、区政府就坚决为其撑腰壮胆,让大家放手干事、放心干事。这种态度上的转变,为基层治理带来了新的活力。 娄星区的特殊地理格局决定了其治理的复杂性。作为娄底市唯一的区,娄星区拥有76.39万人口,下辖13个乡镇(街道),总面积630.02平方公里。但其版图内城市建成区、工矿区、乡镇和村庄紧密相邻、犬牙交错,既承载了城市治理课题,也承担了乡村治理任务。这种城乡混杂的特点决定了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治理方式。 针对农村地区,娄星区探索了以"屋场"为单元的"三屋同治"基层治理模式。按照血缘相亲、地缘相近、业缘相融的原则,全区144个行政村被细分为1042个屋场,分别成立屋场党小组、屋场理事会、屋场合作社。这一创新构建了"党小组牵头引领、理事会商议治理、合作社发展产业"的立体式治理格局。屋场治理的优势在于充分尊重了农村的自然聚落特点,让村民从被动接受管理变为主动参与治理。这一做法已经入选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针对城市地区,娄星区推行了"小区党建+物业+楼宇会"的治理模式,探索"星物管"物业协同治理体系。建立小区党组织、小区业委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形成了城市基层治理的整体合力。这一模式有效解决了城市小区治理中党的领导与业主自治的关系问题,使得小区治理更加规范、更加有序。 娄星区的改革实践表明,基层治理的关键在于理顺权责关系、激发基层活力。通过权力下沉、减负赋能、因地制宜,可以有效破解基层治理中的难题,让基层干部有权有能有动力,让群众从"站着看"变为"一起干"。这种从被动管理到主动参与的转变,正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需要更多像娄星区这样的实践创新。成功的经验表明:有效的社会治理不是简单的权力下放或技术升级,而是要重构权责体系、激活各方动能。当制度设计与群众需求同频共振,"最后一公里"就能成为服务群众的"最美一公里"。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思路,为新时代基层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全文约11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