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搭便车”的主意,都躲不过法律的制裁

话说这网购的东西,有时候看着是便宜,却不一定是好东西。就在前阵子,西咸新区法院就审理了一个案子,真给消费者提了个醒。原告是宁波的一家知名厨电企业,人家的品牌可是在2005年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了,产品也多次拿过“中国名牌”,名气那是相当响。可偏偏就有人眼红,盯上了这个品牌。被告在淘宝上开了家店,卖标有和原告商标高度近似的燃气灶。经过公证购买和鉴定,证明这东西根本不是原告生产的,纯粹是仿冒品。这些打着大牌旗号的劣质货,既坑了企业又害了消费者,把没保障的安全隐患直接送到了老百姓家里。 法官辛燕当庭勘验时发现,被告的燃气灶在包装、说明书还有机身上都用了和原告注册商标一模一样的文字标识。这下可好了,大家一看就能明白这是在偷梁换柱。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被告的侵权行为没跑了。 这个案子最大的争议点在于被告到底有没有构成商标侵权,得赔多少钱。法官解释说:“定性售假行为”,法律上说得很清楚,卖这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就是侵权。而且被告的产品上用了近似标识,很容易让消费者搞混,他自己也没法证明东西的合法来源。 这种行为不仅让企业辛苦经营的品牌价值缩水了,更要命的是这些假冒的厨电质量没保障,万一燃气泄漏着火了怎么办?对人身财产安全威胁太大。所以说售假这种事对谁都没好处。 至于赔钱的事儿,因为原告具体的损失和被告赚了多少钱都算不清楚。法院就综合考虑了原告的品牌知名度、侵权的性质、被告的店铺已经关了还有原告为维权花出去的公证费律师费这些情况,最后判被告赔2万元。 现在那个侵权店铺已经关了链接也下架了——这可真是“从卖假货到下链接”,侵权者实实在在地付出了代价。 这事儿也是西咸法院在商标侵权这块儿的一次精准打击。它不仅让那个案子里的侵权者尝到了苦头,也给所有做生意的人提了个醒: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只要敢打“傍名牌”“搭便车”的主意,都躲不过法律的制裁。 法官还专门提醒经营者一句:诚信才是根本啊!想走捷径往往就是进了陷阱。别老想着傍名牌来钱快那点甜头了,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责任这一大堆风险等着你呢。 在“秦智·护航”这么严的高压态势下千万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给买东西的消费者也支个招:别光盯着低价不看质量。要买就认准正规渠道。要是买到了怀疑是假货的东西一定要把付款记录、实物都留好证据赶紧去举报或者起诉。 总之现在的网络环境其实挺复杂的…… (王喆)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云 审核:姚启明 疑似使用AI生成的内容请谨慎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