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流域全面实施禁渔政策的背景下,四川省邻水县近日查处的一起恶性非法捕捞案件引发社会关注;6月3日晚,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出击,在柑子镇某河沟现场抓获正在进行电鱼作业的蔡某等3人,随后通过技术侦查手段将逃逸的刘某等4名同伙全部缉拿归案。 经农业农村部门专业鉴定,该团伙当晚捕获的渔获物涉及7个物种共计177尾(只),其中包括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云南光唇鱼。更严重的是,电捕行为对水域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损害——瞬间高压电流不仅导致鱼类群体性死亡,更会破坏水体微生物群落平衡。柑子镇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这种"绝户式"捕捞造成的生态损失远超其经济价值。 深入调查显示,该犯罪团伙成员对禁渔政策均有明确认知。主犯蔡某在审讯中承认——其虽知晓禁渔规定——但存在"偶尔一次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反映出部分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仍显薄弱,同时也暴露出基层普法教育存在盲区。 邻水县公安机关今年以来持续强化生态警务建设,数据显示:已累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2次,破获非法捕捞案件25起,26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刚性执法的同时,当地创新采用"案例警示+普法宣传"双轨模式,通过发放800余份典型案例宣传册、组织3批次警示教育会等方式提升群众守法意识。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专家指出,长江禁渔是关乎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战略,但部分地区仍存在执法力量不足、违法成本偏低等问题。建议构建"人防+技防"立体监控网络,同时完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邻水"电鱼团"案的破获再次说明,生态保护的法律底线不容触碰。侥幸心理和一时贪利最终只会导致沉重的代价。每一次非法捕捞都在摧残我们的生态家园。保护水生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群众应当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拒绝非法捕捞,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河流,为子孙后代留下清澈的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