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近日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被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严厉处罚;这起案件再次警示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将安全责任放首位,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事件起因于今年10月下旬网友举报的一段视频。视频显示——在酸菜腌渍池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存在吸烟、吐痰等严重违规行为。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舆情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迅速查明事实。经核实,违规行为发生在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具体操作者为租用该厂区腌菜池的凌海隆盛腌渍菜厂工人。 调查过程中,执法部门发现问题远不止表面所见。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作为厂区所有者和管理者,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上存在多项严重缺陷。首先,企业未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缺乏系统管理框架。其次,企业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总监或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应的岗位设置不符合法律要求。再次,厂区卫生环境脏乱,生产场所的基础条件不达标。此外,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均存在管理缺失,形成了多层次的安全隐患。 更为严重的是,该企业对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态度不端正。早在今年3月14日,兴城市市场监管局就曾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企业并未进行实质性整改,问题依然存在。这种消极态度直接导致了食品安全风险的持续积累,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鉴于违法情节严重,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并责令其停产停业;对法定代表人杨勇罚款100万元。同时,执法部门已对该企业腌渍车间依法依规实施查封,防止违规产品流向市场。 据了解,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企业。该企业的这次违法行为表明,企业规模大小与食品安全意识高低并无必然联系,关键在于企业是否真正将安全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食品生产领域存在的普遍问题。一些企业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对承租方或合作方的监督不力。同时,部分企业对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重视不够,整改流于表面,这种态度最终只会导致更严厉的处罚。
这起案件为食品安全生产再次敲响警钟。监管部门通过百万罚单划定了食品安全红线。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企业、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完善"吹哨人"制度和信用惩戒体系,将成为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