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三心二意玩手机,结果把自己给撞成了植物人。这事儿责任到底在谁?最近,北京房山法院处理了一起索赔案。事情发生在2023年10月,孟某开着电动自行车在房山区某条路上行驶,前轮撞上了路边翘起的排水沟盖板,当场摔倒了。经过司法鉴定,孟某四肢瘫痪,变成了一级伤残。这次事故给他和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为了治病,孟某和家里人把钱花了50多万。孟某家属把负责养护这条路的路政养护公司给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共300多万元。 路政养护公司觉得这事儿不赖他们。他们认为设置水沟盖板是为了排水的,不是让人走的。再说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也说违法驾驶才是导致事故的全部原因,所以孟某应该对这事儿负责。但是孟某家属不干了,他们觉得翘起的水沟盖板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作为养护路段的单位,路政养护公司没把隐患给排除掉。法院审理后查明,当时孟某应该在非机动车道里骑电动车,结果跑到路边去了,还没戴头盔,还分散注意力玩手机。法院认为孟某自己对安全驾驶义务没有尽到责任。 法院最后判决,孟某要对这起事故的损害后果负70%的责任;而路政养护公司负30%的责任,要赔偿孟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等共100多万元。这个案件给我们提了个醒:在路上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风险防范意识。法官也说了,各个人在公共交通上都得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不能心存侥幸心理。特别是骑自行车这种“肉包铁”的情况,更要戴头盔、专注行驶、多观察周围环境才行。这次新闻是由姜金梓和宋依娜编辑整理的。韩雪担任责编工作,方韵是主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