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纪委监委、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对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开展核查,17名存在资质问题的评标专家被取消资格。此次核查反映了宁夏继续规范招投标管理的态度和力度。核查结果显示,被取消资格的专家主要涉及五类问题:1人提交虚假职称证明,1人已被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格——4人有刑事犯罪记录——2人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另有9人因超过65周岁年龄上限被清退。其中,资质造假和失信问题较为突出,反映出个别专家诚信与合规意识不足。近年来,随着公共资源交易规模扩大,评标专家作为招投标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其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直接关系到评审质量与市场公平。2020年国家发改委修订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评标专家应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宁夏此次行动并非个例。自2021年起,全国已有十余个省份陆续开展评标专家清理整顿。业内人士认为,跨部门联动核查有助于提升审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纪委监委负责廉政审查,法院系统提供司法记录,发改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协同监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包括:优化入库审核标准,推行信用承诺制度;落实“双随机”抽查;建立专家行为负面清单;探索人脸识别等智能监管手段应用。预计到2023年底,全区将完成评标专家库数字化升级改造。
招标投标的公正,既要靠规则,更要靠落实。对评标专家资格做到“应清尽清、应管尽管”,既是纠正个体违规,也是维护制度严肃性。把准入、履职、退出和惩戒衔接起来,让专业判断回归专业、让信用约束落到实处,才能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公共资源配置经得起时间和监督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