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征信修复"骗局新变种 专家揭示黑灰产运作链条与防范要点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推出,为积极履约的信用受损者打开了便捷、免费的正规修复渠道。

然而,这一利好政策也成为不法分子的"生意经"。

司法实践表明,以"征信修复"为名义的诈骗活动频繁发生,且作案手段不断翻新升级,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信用权益构成严重威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张允源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此类诈骗案件呈现出明显的针对性特征。

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或公开信息,精准筛选出有贷款逾期、信用卡违约或频繁查询征信等问题的征信受损人员,实现对目标群体的精确定位。

这种"靶向式"诈骗充分利用了受害人在购房、求职、贷款等关键场景中因信用受限而产生的焦虑心理。

在具体诈骗手段上,不法分子采取多层次欺骗策略。

他们刻意夸大征信不良的负面影响,虚构具有官方背景、拥有内部关系、掌握技术修复能力等虚假身份,以"付费修复"为诱饵骗取他人财产。

在2024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的范某某诈骗案中,被告人以帮助被害人消除问题征信为由,骗取3.5万元后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最终认定其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值得警惕的是,随着央行信用修复政策在2026年1月正式实施,不法分子可能会借机炒作"政策窗口期""加急办理名额"等虚假概念,进一步放大征信危机焦虑。

在传播内容伪装上,不法分子在短视频平台、社交群组、电商平台等网络空间,刻意规避"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敏感词汇,转而使用"征信咨询""债务减免"等名义,并频繁采用"z信优化""崔收协商""上岸规划"等谐音或暗语,或通过图文结合、表情包内嵌等形式发布虚假广告,以规避平台审核机制。

在传播流程设计上,不法分子构建了"公开引流-私密诈骗"的隐蔽链条。

他们先在网络平台发布模糊化信息,随后引导涉征信风险人员添加私人微信、QQ等社交账号,进而详细推介付费修复方案。

这种多平台跳转的引流策略大幅降低了监管拦截和侦查追踪的难度。

更为严重的是,部分贷款中介机构利用金融机构以征信为核心的信贷审批规则,将征信受损的贷款求助者异化为诈骗工具人。

这些机构通过虚构贷款需征信加分等事实,煽动征信受损人员寻找增信主体,并以无责担保、协助走账等名义诱骗征信良好的第三方入局。

随后,他们冒用他人信用身份申请贷款,非法绕过金融机构风控体系,转嫁信贷风险并占有贷款资金。

在2022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王某诈骗案中,被告人以存在征信问题、贷款需要紧急联系人为由,诱骗被害人以自己名义贷款13.9万元,并将款项转移至其控制账户后仅支付好处费3000元。

贷款到期后,被害人只能自行偿还全部贷款。

法院认定王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张允源提出了系统性的防范建议。

首先,应通过金融机构网点、短视频等多渠道,结合实际案例讲解涉征信修复诈骗的典型作案手段,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其次,需要优化征信咨询、异议申请等官方渠道的宣传推广,从根源上消除"找熟人、花大钱"修复征信的错误认知。

此外,应完善征信黑灰产协同治理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异常借贷、频繁查询征信等征信风险信号进行联动预警,提前介入防范。

信用是社会运行的重要基石,修复信用更应当在规则框架内进行。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出发点是鼓励守信、给愿意改正的人以机会,但机会不应被骗局“截流”。

唯有让权威信息更透明、正规渠道更好用、协同治理更有力,才能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可纠偏、违法者必受惩”的社会预期更加清晰,也让征信这一公共工具在更安全、更可信的轨道上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