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这天晚上,河南平顶山郏县茨芭镇卫生院门口,15岁的丁某乐正带着12岁的弟弟丁某洛骑车去买零食。两人没注意到65岁的杨某在路中间,电动车就这么撞上了,这一碰撞可不得了,双方一下子就吵了起来。杨某随后给儿子刘某飞和儿媳韩某娜打电话求助。 等到19时45分,刘某飞和韩某娜赶到现场,还没搞清楚状况呢,就误以为围观的郭某(27岁)、张某凡(38岁)和薛某源(15岁)在骂杨某。他们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顿狠揍。可他们转头才发现打错了人,又立马把火撒在丁某乐身上,对着她一顿拳打脚踢。 2月25日,郏县政府网站发了通报,说刘某飞和韩某娜已经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批准逮捕了。警察还确认了一个情况:他们确实是“打错了人”,之后还加大了对丁某乐的暴力伤害。 茨芭派出所接到报警才过了3分钟就赶到了现场,把这两口子给传唤了。到了2月21日,两人就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等到24号,检察院正式批捕了他们。这次事件里有四名受害者都进了医院:丁某乐受了轻伤二级,还在治疗呢;薛某源在门诊观察了一下就回家了;郭某和张某凡住了三天院也就出院了。 这事儿在网上传开后,大家都在议论这“打错人”到底能不能当免罪金牌。有好几位当地居民跟记者说,刘某飞夫妇平时在小卖部脾气暴躁,“稍微不顺心就动手”。这次当街打未成年人,简直是把“寻衅滋事”变成了“路怒升级”,在社会上名声坏透了。 有律师分析说,寻衅滋事罪根本不管你有没有打对人,只要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随意打人破坏秩序就行。刘某飞夫妇无端猜疑、乱打人导致多人受伤、群众恐慌,这完全符合定罪条件。就算一开始打错了人也没关系。 丁某乐的家长说孩子现在睡觉都惊醒了、不愿意去学校上学了。当地教育部门已经安排心理老师去家里辅导孩子了,还说会一直关注她的学业和心理状况。另外受害者那边也表示要依法索赔医疗费还有精神损失费。 最后想说的是:郏县这起案子再次提醒大家:情绪上来的时候不管你有没有认对人暴力都是不合法的。法律面前没有“误打”这回事儿更没什么“情绪失控”能当挡箭牌的说法只有让每一拳都付出代价才能防止类似的“路怒”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