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崇信县筑牢基层党组织堡垒 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基础在基层。

当前,一些农村地区仍面临基层组织力量不均衡、治理事项多元复杂、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等共性问题。

如何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治理效能转化为民生福祉,成为检验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尺度。

针对“基层战斗堡垒不够强、带动能力不够足”的现实挑战,崇信县把建强基层党组织作为牵引性抓手,着力在制度、队伍、阵地、机制四个层面补短板、强弱项。

一方面,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形成以上率下的责任链条,县级领导带头联系基层党组织32个,聚焦典型项目培育15个、打造党建示范点25个,推动抓党建与抓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另一方面,围绕“有人干事、能干成事”,动态调整村干部25名,引入专业化管理村党组织书记5名,选聘大学生村文书8名,调整轮换驻村干部22人,通过优化结构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阵地是服务群众的“窗口”,也是凝聚人心的“支点”。

崇信县实施党群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工程,投入200万元改造提升12个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推动便民服务、议事协商、政策宣传、矛盾调处等功能集成。

依托上级扶持政策,争取中央资金400万元,在新窑镇西刘村实施红色美丽村庄项目,通过红色资源整合与村庄风貌提升相衔接,探索以文化赋能组织振兴、以项目带动乡村建设的路径。

同时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行“一村一策”精准整顿和“四个一”措施,转化提升5个村党组织,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支撑。

基层治理的难点在于矛盾纠纷“点多线长面广”,尤其涉及土地、邻里、婚俗等事项,若处置不及时易形成积累性风险。

崇信县创新推行“一网五步四清单”工作法,配套落实“1+3+7”限时调解要求,即1日力量介入、3日向上反馈、7日完成回访,通过流程化、清单化、闭环化管理提升处置效率。

数据显示,该机制实施后矛盾纠纷化解周期缩短40%以上,截至目前累计化解矛盾纠纷2749件,化解率99.37%,跟踪回访满意率达100%。

这表明,基层治理不只是“解决一件事”,更在于形成可复制的工作机制,把群众感受度、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尺。

乡风文明既是乡村振兴的“软实力”,也是基层治理的“硬约束”。

针对部分地区高额彩礼、攀比之风等突出问题,崇信县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农村高额彩礼综合治理,组织“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新风”集体承诺签名活动,并实施“家训上墙、家规入心、家风育人”三大工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120多场次,推动移风易俗由“倡导”走向“落实”。

从治理逻辑看,党员干部示范带动、村规民约约束引导、群众参与共同维护相结合,有助于把文明新风嵌入日常生活,减少因婚俗攀比引发的债务压力和家庭矛盾,为乡村稳定与发展提供社会基础。

组织要“强”,保障要“实”。

崇信县坚持资金向基层倾斜、资源向一线下沉,持续加大基层党组织经费投入,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达到5万元,并完善村干部人身意外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政策,在原有补助标准基础上各档次提高20元。

通过稳定待遇、完善保障,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减少“人心不稳”“队伍流失”等风险,为长期抓落实提供人力支撑。

发展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增量提质”,崇信县因地制宜推行“6+N”推进措施,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20万元,实施食用菌种植等实体项目6个,组建村集体经济公司6家,探索产业助收、实体营收、农旅增收、服务创收、项目促收“五类”模式,推动收入来源多元化。

今年前三季度,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802.03万元,村均收入22.81万元。

集体经济壮大后,村级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公益事业投入、困难群众帮扶等方面的能力随之提升,形成“发展—服务—凝聚—再发展”的良性循环。

从更长周期看,乡村振兴进入由“点上突破”向“系统集成”跃升阶段。

崇信的实践表明,把基层党建贯穿于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文明培育、干部保障等关键环节,既能增强组织动员能力,也能提升政策落地效率。

下一步,随着项目建设推进、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以及治理机制持续完善,其经验有望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

与此同时,也需关注集体经济公司规范运营、项目收益分配公开透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等重点,确保“增收”与“善治”同步、短期成效与长效机制并重。

崇信县的实践表明,乡村振兴必须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牛鼻子"。

通过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不仅破解了基层治理难题,更激活了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这一探索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也印证了"党建强则乡村兴"的发展逻辑。

未来,如何持续巩固成果、扩大示范效应,仍需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持续发力。